下斡旋金競標A車,卻標到B車,斡旋金是否可退還

消費糾紛 不當銷售 1432 次瀏覽
1.A車2009年份RX350網路售價15萬8、到現場才說是競標車,業代說明會從10萬起開始標,最高不會超過16萬。如果A車沒標到後會尋找2003年份同系列並會從10萬以下開始起標,金額會比2009年份的還便宜。
2.最後A車沒標到,卻說明標到2003年的B車RX330,最後金額達16萬2卻是更高,多餘的兩千元業代說會自行自付。
3.現在變成2009年A車RX350沒買到,卻降等級標到2003年B車RX330,金額也是16萬,業代說明已標到B車不願意退斡旋金。
4.請問有寫委託書卻沒買到自己要的A車是否可退斡旋金?
f9fd2624用戶 發表於 2019/12/10 03:04

2 位律師回答

  • 許志嘉律師
    許志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10 10:11
    回覆諮詢(90)、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25)

    這要檢視所有文件及證據方能確定當初委託競標的範圍及價格,以及後續處理方式。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2/10 10:15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你好,就你所述,對方行為違反當初約定,可以考慮發函解約請求返還斡旋金。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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