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未滿14歲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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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發生關係。都未滿14。那多年之後才被發現。那所說的證據例如有什麼算是證據。
d465f14a用戶 發表於 2020/05/19 23:17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20 06:16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
    1.雙方未滿十四歲發生性關係,彼此都是刑法第227條與未滿十四歲之人為性交罪之加害人與被害人,但因為彼此當時都未滿十八歲,所以依照刑法第229條之1的規定,彼此要向偵查機關提起告訴,才會被論罪。
    2.又所謂證據,只要能證明曾經發生過這件事情的東西即可,比如錄音,錄影,證人,對話紀錄,情緒反應,輔導紀錄等等,都有可能是證據。
    3.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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