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應當是婚姻關係已經走到無可挽回的情況,才會採取的手段。近幾年,國人離婚率居高不下,婚姻訴訟也越來越多。一般來說,當夫妻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只要經過雙方協議簽署書面文件,並有兩個證人簽名,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然而,在實際的離婚個案中,雙方所面對情況往往不是那麼單純。有時,婚姻關係裡有難以維持婚姻的原因,但其中一方卻不願意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都有離婚的意願,卻因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或撫養費一直沒辦法有共識,導致離婚協議書無法簽立而陷入僵局,甚至影響孩子與身邊的家人,費神而耗時。離婚絕不只是「兩個不適合的人要分開而已」,一段婚姻關係的終止除了要面對法律、財務、心理和家庭、社交關係各方面的衝擊外,更需要詳細思考規劃,建議您儘早找律師諮詢,以期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至最低。
離婚 夫妻財產 子女監護 撫養費用 其他緣委任人小美與相對人阿仁已離婚,但阿仁仍持續以探視子女之藉口為難、騷擾小美。某日阿仁再次藉口探視不順其意,前往小美公司,對小美為拉扯、辱罵,經同事協助驅離阿仁。稍後阿仁竟潛入小美社區,不顧已就讀國小之兒子在旁,再次對小美施暴,造成小美受傷,後因鄰居發現報警,警方前來勸導,阿仁始離去…… htt...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這是阿雅的第二段婚姻,阿俊是阿雅的老公,兩人生下了一個女兒小祐(7歲)。 但從小祐出生起,阿俊就長期在外酗酒,成天早出晚歸,每天不是在喝酒就是再去喝酒的路上,並且也幾乎都沒有拿錢回家。 導致阿雅為了家庭的生計要...
緣委任人小玲父親生前向小玲表示立有遺囑放置家中,小玲於父親死後請母親提出遺囑,母親表示不願意提出,並打算變賣房屋(疑似為大哥還債),小玲無法同意未依父親遺願處理財產,且認為祖屋應該留下供母親居住,拒絕協同辦理分割遺產分割。嗣小玲接到母親起訴請求分割遺產及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變價拍賣父親留下之祖屋。...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俊是一位很努力也愛孩子的父親,原本經營著一家餐廳。 但因為未受到疫情影響導致餐廳生意一落千丈,於是收起餐廳擔任全職外送員。 身為妻子的小瑄對此整日怨聲載道,於是帶著小孩跑回了娘家居住,並向小俊提出了離婚,同時對小俊的訊...
老公與小三發生外遇,經律師協助老婆○○○向小三請求賠償獲判40萬元。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