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上刑事官司到底應該如何是好?

立即案情評估

Q1. 收到法院傳票好可怕,我應該怎麼辦?可以不去嗎?

收到傳票好可怕,我應該怎麼辦?別慌!傳票簡單來說就是檢察官或法官在偵查、審判過程中,需要找你的時候,所使用的法定書面通知文件。因此,收到傳票不代表你有罪或一定是被告,也可能是證人、相關人、告訴人等。先確認!檢查傳票上的資訊是否正確。小心地院/地檢署找錯人或你去錯地方。防範詐騙集團「假傳票」!你可以這樣做方法一:確認傳票上有沒有案號、承辦股別、檢察官、書記官姓名及機關蓋章。方法二:上法務部網站查地檢署、法院電話,確認與傳票上的號碼是否一致。方法三:直接打電話,提供股別、案號給負責承辦的書記官確認真偽。方法四:帶著身分證,直接到傳票上指定的報到地點詢問。前往應訊、開庭前注意檢察署傳票與法院傳票差別。

Q2. 家人突然被檢察官聲請羈押,我想要幫忙不知道如何是好。

家人突然被檢察官聲請羈押,想要幫忙卻不知道如何是好?什麼是羈押?羈押是在檢察官認為有必要狀況下,為保障偵查順利進行,向法院聲請羈押限制被告人身自由。羈押後聲請交保停止羈押流程。可於檢察官偵訊時以言詞聲請向法院證明沒有羈押「必要」也就是前述的必要狀況,金額視被告「經濟狀況」、「犯罪情節」而定。最嚴重的羈押禁見,快請律師!!被羈押時,被告仍可與外人(親屬)接見,但若是「羈押禁見」,則代表除了律師,被告誰都不能見。因此,如果被羈押禁見,被告家屬應盡快委任律師到看守所「律見」了解案情,才能早日聲請交保停止羈押。

Q3. 孩子交到壞朋友染上毒品案,我很擔心他會被關。

染毒案會怎樣?持有毒品,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毒品,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轉讓毒品,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單純只有施用毒品也會被關嗎?近年,單純施用毒品,沒有毒害他人,通常被視為:「病犯」,僅處罰施用1、2級毒品的刑責。另外,毒品案除了考量罪行外,還會依毒品等級加重刑罰。

Q4. 刑事案件可以私下和解嗎?和解以後開庭還要再去嗎?

刑事案件可以私下和解嗎?和解以後開庭還要再去嗎?刑事案件有兩種情況都可以和解,但…「告訴乃論罪」可撤告!不用出庭,「非告訴乃論罪」不能撤告!要出庭。和解時最好先準備刑事撤回告訴狀,請告訴人簽名,被告可自行遞狀到地檢署/法院,確保案件撤回。如果成功爭取到和解,記得具狀向負責案件的地檢署/法院表示已和解,請求不追究或從輕處理喔!

Q5. 我應該提「告訴」還是「自訴」,兩個有什麼不一樣?什麼時候提自訴比較好?

告訴、自訴,有什麼不一樣?刑事案件,告訴:被害人向警局報案,地檢署申告後由檢察官偵查後向法院提起公訴,由檢察官負責偵查舉證。優點:檢察官可使用公權力察案。缺點:告訴程序費時,等待較久。自訴:被害人必需委任律師,至法院提起自訴。自訴人=檢察官,須自行蒐證被告犯罪證據,說服法官判刑。缺點:自訴人無法以公權力察案。優點:節省提出告訴的等待時間。什麼時候提起自訴比較好?若明確知道被告犯行、身分,且有足夠證據,可以考慮提起自訴。例如:錄影、錄音、截圖等。自訴常見的犯罪類型有妨害名譽、傷害、恐嚇……建議您可先諮詢律師再決定要提起告訴或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