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客戶談和解的律師很遜?

胡世光 律師
發表時間:2020/08/13 21:20 980 次瀏覽

很多民眾認為找律師就是要打仗到最後,說和解就是投降,一定要戰到最後一兵一卒。這種的想法不能說不對,但更多時候和解確實是讓訴訟早點終結,雙方不用受到過度訟累(開庭真的是很累人的一件事阿~)之利器。況且,和解協調涉及律師社會經驗豐富與否及是否具備同理心等,未必是簡單的事情。

        阿光律師自己認為,律師的工作應該是分析案件後,為客戶謀求法律規定下合法的最大化利益,提供不同選項,並分析優劣及利害關係予客戶瞭解,最後請客戶自己下決定,畢竟大多數案件並無絕對勝訴或一定無罪的狀況,此時有經驗的專業律師應該分析給客戶聽,而非自己打包票說一定會怎樣,這樣才是負責任的律師,畢竟勝敗都是客戶要承受,律師自應兢兢業業。

        最後,如同日劇「Legal High」男主角古美門研介所述:「為自己委託人的利益全身而戰,我們律師能做的只有這個」、「也不應該去做越份的事情」。

胡世光 律師

  • 執業年資: 15年以上
  • 和風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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