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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取財案件,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桃檢)!
被告之友人向被告稱其信用不佳,無法使用金融帳戶,被告基於信賴友人之故,遂允諾借用之,後來遭素為謀面之告訴人提告詐欺取財及詐欺得利,嗣被告委任胡律師處理,經胡律師詳閱卷證,陪同開庭向承辦檢察官說明細節,並撰寫答辯狀,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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