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刑事可不可以順便告民事要對方賠我錢?(上)

談恩碩 律師
發表時間:2020/04/22 16:59 906 次瀏覽

告訴人除了刑事部分提起告訴,民事部分若因為犯罪而受有損害,想要請求損害賠償,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以下數點應予留意:

誰可以提起?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

附帶於誰身上?

→附帶於刑事案件。

什麼時候可以提起?

→刑事訴訟「起訴後」,一直到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為止。但是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能提起。另外,審判期日得當庭以言詞提出。

要不要繳納裁判費?

→原則上不用。

時效問題

因為附帶民事訴訟須等到檢察官起訴被告後方能提起,已如前述。

有時在你提起告訴前,其實早已知悉損害發生與知悉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之人是誰,而原則上民法關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請求權時效只有2年,如果偵查過程較長,超過2年時效,而還傻傻地想等待檢察官起訴被告後才打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可能緩不濟急,導致請求權罹於時效,就得考慮趕緊獨立提起民事訴訟

談恩碩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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