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談恩碩律師 ( 談律師的法律案內所(法律 • 東京 • 日常) )
🗣 律師,我的未婚夫在交往期間有劈腿過,因為擔心,所以我想要麻煩您為我擬一個婚前協議,主要是要約定「萬一婚後我先生外遇,則無條件同意離婚」可以嗎?
❓有天,一位友人的友人向談律師諮詢這個問題,於此直接分析:
⚖️我們先來看看判例➡️
最高法院50 年台上字第 2596號民事判例要旨:「夫妻間為恐一方於日後或有虐待或侮辱他方情事,而預立離婚契約者,其契約即與善良風俗有背,依民法第七十二條應在無效之列。」
→所以,婚前協議中涉及預立「若......則離婚」之約款,會因為違背善良風俗而無效。
💡順帶一提,實務上也曾經出現過一件「夫妻已經兩願協議離婚,但老婆主張老公對其欠款尚未清償,所以約定要在老公還清債務後,才願意一起去戶政辦登記」的個案,法院認為這種對於離婚意思之內容「附加條件」的約款,一樣是違背公序良俗而無效的唷!
→倘有撰擬婚前協議之需求,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多瞭解眉眉角角,才不會讓協議成為廢紙,也更能保障自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