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邱俐馨 律師

102台檢證字第11018號
  • 性別:
  • 語言: 中文、台語、英文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專業領域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新竹,基隆

服務

代撰書狀
家事案件
民事訴訟代理
 刑事訴訟代理及辯護
 行政訴訟代理
 強制執行程序代理
 非訟事件
 智慧財產權
 法律文件及契約之撰擬
 各類法律問題諮詢
 個人或公司法律顧問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0
  • 回覆次數 1
  • 總諮詢案件 1
其他專長領域
勞動問題 網路新創 智慧財產 消費糾紛 遺產.繼承.贈與 醫療事故 車禍事故 不動產.土地 企業商務 國際事務.外國人 刑事犯罪 債務糾紛 婚姻.監護.家事 稅務 行政訴訟

註冊於 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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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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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三問題
    感謝律師回答

    1、通姦的部分可提告刑事妨害家庭。 2、外遇即可作為訴請離婚的理由。 為有效進行案件評估及建議,建議可以加律師的line進一步討論。 邱俐馨律師 Line id: c82628
    2019/10/01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