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俐馨 律師
102台檢證字第11018號- 性別: 女
- 語言: 中文、台語、英文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專業領域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新竹,基隆
服務
代撰書狀 家事案件 民事訴訟代理 刑事訴訟代理及辯護 行政訴訟代理 強制執行程序代理 非訟事件 智慧財產權 法律文件及契約之撰擬 各類法律問題諮詢 個人或公司法律顧問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0
- 回覆次數 1
- 總諮詢案件 1
其他專長領域
醫療事故 國際事務.外國人 債務糾紛 婚姻.監護.家事 刑事犯罪 網路新創 遺產.繼承.贈與 智慧財產 稅務 消費糾紛 行政訴訟 不動產.土地 企業商務 車禍事故 勞動問題
                  註冊於 2019-09-30
                  
                  個人主頁被 5,556 人瀏覽
                
案例分享
              
                
                全部案例分享
                0
              
                          
            其他服務項目
                        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律師專欄
法律諮詢
- 
                10 回覆3513 觀看小三問題感謝律師回答
 1、通姦的部分可提告刑事妨害家庭。 2、外遇即可作為訴請離婚的理由。 為有效進行案件評估及建議,建議可以加律師的line進一步討論。 邱俐馨律師 Line id: c826282019/10/01 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