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是非多!?---注意侵害著作權風險

謝菖澤 律師
發表時間:2019/11/22 10:12 2246 次瀏覽

近年崛起的網紅經濟已成為現代顯學👏,但在透過網路平台發表直播或視頻時,仍有些重要的法律常識是我們需要注意的,以免還沒走紅就先吃上官司。👇

網紅直播影片時常會有演唱、剪輯影片評論、直播遊戲過程或解析劇情影片等,這些模式往往會運用到他人的著作,例如他人之音樂著作(詞、曲)與錄音著作(錄有聲音版本),而該些著作依法享有著作財產權,若網紅未經授權而自行做出「重製」及「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播送」等利用行為並且有所盈利,在欠缺著作權法之合理利用條款免責時,即須負相關民刑事責任(參考著作權法第88條)。😨

又某些網紅會將他人音樂著作、影視著作進行戲謔改編,例如歪歌、修圖修片、合成等,達到嘲諷的娛樂效果,此時會涉及到著作權人的著作人格權保護,此權利如同我們自然人的名譽權,會有侵權與精神賠償的發生,不可不慎。

👉其實目前各大影音平台如youtube 、twitch等都有大量與音樂授權機構或影音授權機構購買權利,以使網紅得以安心創作,但各平台取得授權程度涵蓋範圍不一,且縱使取得授權,有些過度行為仍無法免責,建議想當一名網紅之前,要先學會詳閱平台關於使用者條款約定及合約說明。

總之,許多公司的著作商品仍需要透過網紅去推廣以打響知名度,某種程度上,網紅與著作權人間有著微妙的共生關係❤,所以若是侵權使用有達到「正面工商」效果,一般著作權人是不會追究(著作權法刑事責任為告訴乃論),但若侵權結果是損人利己時,就可能要有收到律師函跟起訴狀的心理準備囉。

https://udn.com/news/story/6871/4167019?fbclid=IwAR26cIAf9wp-LnemFzPr2CQ3xye9cIoyK6OF3FTWsKAET9aldCVv-JrZWPI

謝菖澤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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