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庭芸 律師
107臺檢證字第14529號- 性別: 女
專業領域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
服務
代撰存證信函、律師函 處理離婚訴訟、親權(監護權) 債務糾紛、損害賠償、侵害配偶權 保護令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1
- 回覆次數 3
- 總諮詢案件 2
其他專長領域
債務糾紛 婚姻.監護.家事 刑事犯罪 遺產.繼承.贈與 車禍事故 消費糾紛
註冊於 201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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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覆2153 觀看家庭糾紛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兄長言論已詆毀您與您的子女的人格,處理方式,除了視情況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外,另有寄發律師函、存證信函,或是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之可能,建議您預約時段,帶著相關事證到所諮詢。2020/03/08 17:21 -
2 回覆2759 觀看2019/12/16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