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車禍損害賠償案件解析-【以本律師承辧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簡字第 79 號民事判決為分析】、
壹、先假扣押
貳、若能就加害人的財產為假扣押,就可以放心對於被害人的刑事及民事責任
參、民事求償訴訟項目:
一、已支出醫療費用(請務必要將醫療費用單據保存好)
二、已支出看護費用
三、已支出交通費用
四、已支出醫療材料費用
五、財產上損害,如車損等
六、未來復健醫療及交通費用(此部分需透過霍夫曼方法加以計算)
七、未來就醫之門診及交通費(此部分需透過霍夫曼方法加以計算)
八、未來看護費用
九、生活上增加之必要費用
十、未來生活上增加之必要費用
十一、勞動能力減損:
十二、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