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科醫師打小孩100個耳光被控家暴?

林冠宇 律師
發表時間:2023/10/05 20:59 301 次瀏覽

離婚後如果小孩被對方家暴,可以怎麼救小孩?

前陣子有一名兒科醫師在臉書發文,開頭「我打了我的小孩」,抒發自己身為單親爸爸的育兒瓶頸,導致他開始用體罰的方式管教小孩。

後來小孩的生母出面控訴,兒科醫師所謂的「管教」,根本就是「家暴」。她表示當時是兩個10歲左右的小孩睡覺睡到一半,被爸爸叫起床,各被打50幾個耳光,甚至被爸爸踹倒在地;隔天小孩帶傷上課被老師發現,才通知生母,生母趕忙通報113,帶著小孩到警局報案。

先不論事實真相,其實這樣的案例並不少見,有許多配偶離婚後,一方取得小孩的監護權(或成為共同監護下的主要照顧者),和小孩共同生活。但另一方發現,其實小孩沒有被妥善照顧,甚至會被對方過當體罰、家暴,這樣要怎麼透過法律程序,讓小孩脫離這個暴力的環境呢?

法律上有一個叫「改定監護權」的程序,規定於民法第1055條,如果一方知悉有親權(俗稱 監護權撫養權)的一方會家暴小孩,家暴行為明顯對子女不利,那沒有親權的這方,就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

但因為監護權的改定,等於是要讓小孩換一個環境生活,會對小孩衝擊很大,法院一般會審查得比較嚴格,盡量不要讓監護權被改動,除非現在狀況明顯對小孩成長有不利影響,例如家暴虐待、照顧者有賭博酗酒等不良嗜好、照顧者是不合作父母(如惡意不讓另一方探視、聯絡小孩,或會向小孩貶低另一方、灌輸另一方不好的印象)……等。也因此,因對方家暴要改定監護權的話,我方先聲請到家暴保護令,是很大的一個幫助。

而我方也要提出可以更好的照顧小孩的證據,例如和小孩和樂相處的照片影片、穩定的工作收入紀錄、身邊有足夠親友可以支持協助照顧小孩、對小孩未來的教育計劃、整潔完善的生活環境……等等。

最後,身為父母的確有許多辛酸、困境,尤其是單親扶養小孩,但不論如何,對小孩暴力相待永遠不是正確的解答,也許身體的傷很快會癒合,心裡的傷痛卻很有可能一輩子也好不了。當父母要很有耐心、很有智慧,所以很難,正也因為很難,好的父母才很偉大。

若您有相關案件需要進一步的法律協助,您可以這樣做

  1. 點選【線上免費】按鍵:
    加我們的line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2. 直接撥打電話給我們:
    聯絡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16

*我們時常跨縣市辦理案件,並且在台北、桃園、高雄皆有分所。

所以距離對我們來說並不是問題」,而交通部分我們都會含在委任費中,並不會在委任費另外追加交通費

*若有需要我所也可以協助委任費分期付款方案(最多可以24期),減輕您的壓力,協助您把每一分辛苦賺的錢都花在刀口上。

林冠宇 律師

  • 聯絡電話: 0909189070
  • 翊宇律師事務所
  •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91號9樓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