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_離婚】妻拒行房遭夫攆出家門還被告,可以離婚嗎?

林冠宇 律師
發表時間:2023/07/25 14:21 343 次瀏覽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 案件經過:

「婚姻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在外人眼中,小美和丈夫無疑是人人稱羨的一對佳偶,兩人結婚多年還育有一女,然而美滿的婚姻背後,卻隱含著許多不為人知的辛酸和血淚……

大男人主義的丈夫在婚後時常對小美予取予求,生活只要稍不如意就會對她跟女兒惡言相向,小美為了家庭和諧,更為了讓女兒在健全的家庭下成長,只能不斷的隱忍並順著丈夫的心意行事,沒想到小美的這番作為卻助長了丈夫的惡劣脾氣,就因為小美擔心高齡懷孕會有危險,而拒絕丈夫行房生第二胎的要求,丈夫竟惱羞成怒將小美和女兒一同趕出家門,心灰意冷之下,小美只好獨自帶著女兒回娘家生活。

但小美怎麼也想不到對她們不聞不問的丈夫,竟突然對小美提告其妨礙親權行使不履行同居義務,一時間小美慌亂的不知如何是好,而後更感慨長期生活的丈夫竟能這般不講情面,所幸其與朋友討論解決辦法時,在網路上看到翊宇律師事務所的資訊,便立刻來找林冠宇律師尋求協助……

● 解決經過:

  1. 小美盡快聯絡「翊宇律師事務所」的「林冠宇律師」並且在第一時間預約了諮詢。
  2. 在諮詢時因為林律師感同身受且溫暖的話語,小美馬上就卸下心防,將自己的遭遇詳細的陳述給林律師知道,並決定委任林律師協助處理離婚事宜。
  3. 林律師細心的幫小美分析她的婚姻情況,發現長期下來幾乎都是小美獨力照顧女兒成長,而且透過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可見其丈夫時常控制不了脾氣對其惡言相向,林律師便建議為了讓女兒能健全的成長,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
  4. 案件在林冠宇律師的協助下進行了「家事調解程序」和「民事一審程序」,途中經過了多次的「案件會議」,並由律師協助進行「家事起訴狀」、「家事準備狀」、「家事聲請暫時處分狀」和「家事陳報狀」的撰寫、「陪同調解」。

● 結果:

  1. 經過了「林冠宇律師」的不懈努力,幫小美一一分析對她有利的證據,並幫她撰寫「家事起訴狀」向法官說明狀況,讓小美能順利脫離婚姻的折磨和女兒幸福的生活。
  2. 因為當事人及時的尋求律師協助,過程中也非常信任律師的專業,使得案件進行的非常順利,最終小美也順利離婚展開新生活了!

如果您也遇到了類似的狀況,建議您盡快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因為「法律上每個程序都是環環相扣的」,「若不及時掌握,錯失了任何一個程序,都意味著將有更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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