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案例精選3-梁雨安律師
發表時間:2020/12/30 13:27
1802 次瀏覽
民事遷讓房屋-勝訴
一、案由
原告得標法拍屋,詎被告A竟於拍賣中提出房屋租賃契約,稱已於拍定前即將系爭房地出租予被告B ,致系爭房地無法辦理點交,然被告2人所為之租約實係基於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簽立,依法應屬無效,原告遂依此提起本訴。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
(一)系爭房地於法院進行查封時並無擺放任何物品,顯與一般租客因給付租金而盡速使用租賃物之情事不符 ,果若被告B確有承租之意,為何將系爭房地空至半年許久,而待法院進行查封後隨即遷入系爭房地,顯有刻意營造租賃使用之情狀。
(二)本律師傳喚被告A、B作證,由渠等證述,可見被告二人自簽立租約地點、租賃事項、承租範圍至搬遷至系爭房地等事項之陳述俱不一致,且細節相差甚遽,被告間就系爭房地確無成立租賃契約之真意,被告A係在系爭房屋恐遭強制執行之情況下,始與被告B基於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所簽立。依民法第87條第1 項規定,系爭租約應屬無效,故被告2人無權占有系爭房地。
三、案件結果
案經桃園地方法院採認本律師上開主張,並為原告勝訴之判決(被告應返還房屋+給付不當得利)
- 執業年資:
10年以上
- 銳齊法律事務所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092號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