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律師的辦案能力,絕大多數取決於他的辦案經驗。
本律師做過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家事律師、智財律師、法務律師,因接觸的領域甚多,故多能鄙事,基本上甚麼案件都會辦,且因各領域案件的承辦量老實說都挺大的(總案件數破200件,總開庭數破800庭,總審約量破300份,名符其實的身經百戰)。
本律師已辦過案件類型約略如下:
(一) 民事
1.勞資糾紛-薪資、解雇無效、職業災害補償
2.給付承攬報酬、票款、工程款、仲介報酬
3.返還借款、租金、保險金、徵收款、代墊款、土地、停車位
5.給付扶養費、離婚、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保護令、監護宣告
6.損害賠償-漏水、凶宅、海砂屋、鄰損、車禍
7.假扣押、假執行、假處分、分配表異議之訴、債務人異議之訴
8.優先承購權、借名登記、合夥清算、撤銷信託、返還信託物
9.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確認抵押權不存在
10.375減租、國家賠償、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召開親屬會議、確認通行權
11.當選無效
13.商標評定、異議、申復、廢止
(二) 刑事
1.詐欺、侵占、竊盜、毀損、贓物、強盜
2.傷害、殺人、過失致死
3.銀行法、恐嚇取財、重利、廢棄物清理法
4.公然侮辱、毀謗、通姦
5.妨害性自主、兒少條例
6.貪汙、偽造文書、背信、證卷交易法
7.槍砲彈刀、公共危險
8.毒品、藥事法
9.誣告、選罷法、妨害投票
10.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公平交易法
(三) 契約
1.NDA、MOU
2.商標授權契約書
3.專利授權契約書
4.著作權讓與契約書
5.供貨合約書
6.特別股認購合約書
7.加盟合約書
8.人事聘雇合約書
9.業務承攬合約書
10.合夥契約書
11.消費借貸契約書
12.檢測服務契約書
13.股份讓與契約書
14.經銷契約書
15.租賃契約書
16.技術服務契約書
17.學界分包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