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律師法律小教室35-[假扣押]

梁雨安 律師
發表時間:2021/07/28 10:25 1817 次瀏覽

打民事案件官司

第一點要思考官司如何打贏

第二點則要思考,官司打贏後如何執行對方的財產

如執行不到財產,最終就只能換一張債權憑證,某方面來說官司等同白打

如怕對方於官司進行中脫產,則可能要考慮聲請假扣押

假扣押的聲請上,須證明對方有脫產的事實(例如:跳票),難度不低

如順利取得假扣押裁定,即可持該裁定去查對方財產

如對方已經沒有財產,則後續官司再打下去的意義也不大

如查到有財產,還需考量該財產是否足資清償官司請求的金額

如財產的金額夠,又須供擔保金才能真正進入後續執行程序扣押對方財產

擔保金的數額上,原則扣押對方300萬,自己要先丟100萬提存在法院

傷敵一千自損八百,但好處是官司至少不會白打一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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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雨安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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