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代理協助當事人取得保護令,勝訴

鄭崇孝 律師
發表時間:2021/12/28 18:31 815 次瀏覽

一、當事人因與配偶提及離婚事情,即遭配偶毆打成傷,法院調查時未能就歷次家暴事實之時間、次數、過程向法院清楚陳述,有隨時可能遭法院駁回聲請之危險。

 

二、本件鄭崇孝律師與當事人會談完畢後,隨即請當事人配合提出歷次驗傷記錄、診斷證明,及可證明家暴事件非單純偶發,而係配偶顯有暴力毆打、言語侮辱慣行之相關證物,並迅以律師代理再提出發保護令聲請意見。

 

三、成功使法院在於保護令裁定做成前能審酌所有相關家暴事實,進而說服法院本件家暴事情並非偶發,而顯有核發保護令之必要,終獲勝訴。

鄭崇孝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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