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不幸遭遇家庭暴力,首要之務是保護自己的安全。但除了申請保護令防止進一步傷害之外,你也可以透過離婚官司尋求法律上的脫離,並可能在子女監護權與夫妻財產分配上,獲得有利的保障。本文將逐步說明家暴後可採取的法律行動,以及這些行動對婚姻、子女與財產的影響。
保護令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設立的法律工具,目的是為了防止加害人再度施暴,保護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及基本生活。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加害人違反保護令,將構成刑事犯罪。
根據《民法》第1052條,家庭暴力屬於難以維持婚姻生活之重大事由,足以向法院請求離婚。
為提高離婚勝訴率,建議蒐集以下證據:
保護令裁定書
醫院驗傷單、就診紀錄
警方報案紀錄、調解筆錄
錄音錄影、簡訊、聊天紀錄等
若家暴事實明確,法院傾向認定加害人對婚姻破裂負有主要責任,進而在離婚、財產分配及監護權判決上對被害人較為有利。
法院在判斷未成年子女由誰監護時,會以子女最佳利益為依據。若有家暴紀錄,法院傾向不將子女交由加害人監護,甚至可能限制會面交往。
將子女暫時或永久交由被害人單獨監護
規定加害人不得擅自探視子女
探視需在第三人陪同、特定時間與地點下進行
極端情況下,完全禁止接觸
在離婚時,法院原則上依《民法》法定財產制進行清算。但若加害人對婚姻破裂負主要責任,法院可在分配財產時考量其不當行為。
法官可裁量減少加害人分得的財產份額
若有共同財產遭受毀損(如故意破壞房屋、動產),可單獨求償
可要求精神慰撫金或其他民事損害賠償
遭遇家暴不是你的錯。你有權利要求安全的生活,有權利爭取孩子的監護權,有權利從暴力中解脫並獲得合理的財產保障。
儘速與警察、社工或婦幼保護中心聯繫
申請保護令、保存所有暴力證據
諮詢律師,進一步評估是否訴請離婚、爭取監護與財產權益
如不清楚家暴離婚起訴狀如何撰擬,可以尋求離婚律師協助,以確保自身的主張能完整提出。
如你或你身邊的親友正面臨家暴情況,請不要猶豫,尋求法律與社會資源的協助,讓法治為你撐起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