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認為詐欺共犯怎麼辦?|詐欺罪自保完整指南

陳瑀 律師
發表時間:2025/11/20 13:22 10 次瀏覽

壹、為何會被當成詐欺共犯?一句「我不知道」真的不夠


現今詐騙方式層出不窮,大家漸漸地都知道不能隨便出借或出租自己的帳戶,否則會被法院視為詐欺共犯,但近年詐騙手法快速演變,許多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拉進投資群組、虛擬貨幣平台、交友詐騙或假求職陷阱,甚至被要求提供帳戶、匯款或協助交易,沒想到最後竟被起訴詐欺、洗錢罪!

陳瑀律師便曾遇到許多被列為「詐欺共犯」的「被告」,對我表示:
 

「律師,我真的不知道他們在詐騙,我只是提供帳戶/幫忙匯款而已,為什麼檢察官說我是詐欺共犯?」

「我只是以為我在做虛擬貨幣投資,其實我也是被害者,我根本沒拿到錢,帳戶款項也被他們領走!為什麼就變成共犯了?」


然而,然而在司法實務中——單純說「我不知道」沒有說服力。因為真正的詐欺集團也會說同樣的話。所以,關鍵在於你是否能提出證據證明「你當時的確不知情、且符合一般人的行為反應」。
 

貳、法院如何判斷你是不是詐欺共犯?四大核心標準


一、你的行為是否符合「一般人的合理行為」?


法院會從一般普通智識程度的民眾來看你的行為是否合理,例如:

  • 一般人都知道不能把提款卡、帳戶、密碼交給他人使用
  • 社會大眾普遍了解「人頭帳戶」很危險
  • 認為「投資老師免費帶賺」通常不合理
  • 若投資遇到異常,一般人會尋求親友或查證,而非單純相信對方

因此若行為太過不合理,法院就可能推論你:

✔ 有嫌疑
✔ 可能預見風險但仍配合
✔ 甚至可能具有不確定故意


二、你有沒有因為配合而獲利?你的動機合理嗎?

若有金流往來,或明顯不成比例的報酬,法院可能推論你不是單純受害者,例如:

  • 是否因「借帳戶」獲得報酬?
  • 常見在虛擬貨幣、投資平台等詐騙案件中,協助散布不實投資資訊、為賺取下線獎金拉攏他人入會,亦可能被認為詐欺共犯。
  • 是否因「投資平台」承諾高報酬而投入資金?
  • 另從報酬與風險角度評估,是否有合理的動機犯案?

三、你發現異常後的「事後態度」如何?

  • 發現異常後,你是立刻報案、主動掛失帳戶、積極配合檢警調查(如主動提供手機對話紀錄)?還是拖很久、甚至繼續幫忙匯款?
  • 如果是帳號凍結後才報警,目前有實務見解認為僅是詐欺共犯為遮掩自己的犯行而已。
  • 案發後若刪除對話紀錄、拒絕出庭、不配合調查,易容易被認為是配合犯罪、湮滅證據。

四、你的主觀認知是否真的是「被騙」?檢察官不看你說了什麼,而是看:

  • 對話紀錄是否能證明你被「誘騙」
  • 是否曾質疑對方
  • 操作過程是否有詐騙典型套路
  • 是否存在「被威脅」或「被誤導」的證據

參、如何證明你是受害者,而不是共犯?


一、保留並且提供「完整」對話紀錄,而不是零星截圖

對話紀錄是最重要、也最常被破壞的證據,很多人發現被騙當下,一怒就刪除所有對話紀錄,這將來會對你非常不利!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你是被騙的了!

或是有些人覺得被交友詐騙,文字內容涉及高度隱私,不好意思將內容提供給檢警閱覽,但這樣也會造成檢警根本無法相信你的說詞!

請記得,應該保存的內容包括:

  • 求職廣告、投資文宣、貸款文書、網路交友廣告等截圖
  • 你與對方間完整的對話紀錄(LINE、Messenger、IG、簡訊等),記得要擷取「完整」的對話脈絡,不要只擷取部分文字,對話時間、暱稱等資訊亦應一併截取。
  • 對方帳號資訊:頭像、暱稱、ID、或是對話中曾提供過的個人資訊(有些會提供第三人的身分證照片以取信於你)。
  • 對方於交易過程中的所有指示:
    • 何時要匯款?
    • 匯到哪個帳戶?
    • 對方怎麼說服你?

二、立即報案、掛失、通報反詐騙專線

真正的受害者在發現不對時,最自然的反應是:緊張、害怕,但會想要報警尋求協助。一個真正的受害者,不會在發現異常後還繼續幫忙詐騙集團
你越早報案、態度越積極,越有助於被認定是受害者。

正確的作法:

  • 立刻掛失存摺、提款卡、網銀
  • 馬上至警局報案,積極提供證據資料,並表示願意配合調查。
  • 打 165 反詐騙專線通報

錯誤、對自己非常不利的作法:

  • 發現可能被詐欺後,還持續聯繫對方,並協助收款、匯款、轉帳
  • 拒接電話、不出庭、不配合調查

三、利用銀行交易明細,證明你帳戶是「正常帳戶」

  • 銀行帳戶可以證明你平常帳戶的使用習慣,例如帳戶平常有固定薪水轉帳紀錄、平常有小額提款、消費、有正常的水電費、電話費、自動扣款等實際使用情形,且案發後還有餘額,可證明此為正常生活使用之帳戶,而非專門用於洗錢、收款或其他犯罪工具。
  • 若帳戶平常幾乎不曾動用,卻突然出現大量可疑交易、沒有任何生活性消費或繳費,只有頻繁的收、匯款向,這些情況常會被懷疑是「人頭帳戶」或「專用洗錢帳戶」。


四、建立你的「受害者輪廓」

從以下三個方向呈現:

  1. 行為模式
    • 你平常生活與財務行為正常,沒有類似犯罪紀錄。
    • 這次的行為是一個「突發事件」,而不是你一貫的行為或作風。
  2. 經濟利益
    • 你因為這件事拿到的好處,金額不高、甚至沒有。
    • 就風險與報酬來看,你沒有合理動機去當共犯賺這麼少的錢。
  3. 事後態度
    • 發現可疑後你主動處理、主動報案、主動配合。
    • 與警方、檢方保持溝通,而不是躲避或敷衍。
    • 絕對避免以下錯誤
  • ❌ 刻意刪除不利對話(後續常被查出來,反而被懷疑造假)
  • ❌ 事後偽造對話紀錄、塗改截圖
  • ❌ 開庭時,前後說法不一致(偵查、警詢、開庭講的都不一樣)
  • ❌  遇到不利資料就只說「忘記了」、「不清楚」,毫無細節

在法庭上,誠實、穩定、一致的陳述,比劇本式的「我是好人」更有說服力。
 

肆、結語:證明自己是受害者,靠的是證據與策略,不是運氣


在詐欺案件中,證明「自己無辜」往往比證明別人有罪還困難,關鍵並不在於你多大聲說「我也是被害人」,而在於你能不能:

  • 提出完整且真實的證據
  • 說出前後一致、符合常情的陳述
  • 在第一時間做出符合「受害者」而非「共犯」的反應

如果你現在已經被通知到案、被列為被告,請立即諮詢律師,把這件事情當作人生中極重要的一場考試——考的不是運氣,而是你有沒有好好準備證據、有沒有用對方法。

  

    律師提醒:

    醫療糾紛、詐欺案件、偵查程序或刑事案件的法律風險往往在早期最為關鍵。

    若您或家人正面臨相關問題,務必及早諮詢律師,避免錯失最佳處理時機。

    及早專業協助,往往能降低後續訴訟風險、保全證據並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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