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入吸金公司任職,遭被害人索賠,律師協助免賠

葉鞠萱 律師
發表時間:2019/04/29 15:22 2427 次瀏覽

【被訴事實】

委任人阿寬因受託擔任A投資公司人頭董事長一職,嗣後因A公司投資失利,資金週轉出現問題,實際負責人隱瞞所有公司員工及客戶,直到A公司已無法應客戶要求返還相關投資金額時,客戶此時才發現A公司並未獲得金管會准許為相關投資行為,經相對人小吳等六人提出詐欺告訴,檢察官起訴詐欺及違反銀行法,相對人小吳等六人憤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請求A公司實際負責人、阿寬及相關高階員工賠償所投資之金錢。........

葉鞠萱 律師

  • 聯絡電話: 0979529828
  • 執業年資: 20年以上
  •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 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