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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馬來西亞華裔人士攜帶安非他命及k他命闖關入境,於機場遭逮,嗣遭檢察官起訴運輸第二級、第三級毒品罪,一審獲判5年10月有期徒刑,刑滿後驅逐出境(112訴295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被告不服委請蘇狀師上訴,二審徹銷原判決關於科刑部分,改判5年8月有期徒刑(112上訴3965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