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開庭攜帶人工智能之可行性

蘇思鴻 律師
發表時間:2024/06/19 13:43 428 次瀏覽

2023年8月,司法院發布「司法院審慎發展生成式AI應用,以撰寫刑事裁判草稿初試啼聲」新聞稿,宣告已開發完成生成式AI系統,將在年底於部分法院開始試辦,輔助法官就「不能安全駕駛」、「幫助詐欺」兩類案件草擬判決書,期待能藉此減輕法官工作負荷。
 

司法院說明,該系統正式名稱為「智慧化裁判草稿自動生成系統」,主要使用「自然語言處理(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及「規則法(Rule-based)」技術,法官可就判決結果勾選條件規則,將起訴書記載的犯罪事實及證據名稱引用進裁判書中,以AI產生初步的文書草稿,節省書寫裁判書時重複引用基本架構文字的時間,並非直接以AI分析卷證資料生成完整判決書。

因預算經費的關係,司法院也表示,短期內並不會建置如同ChatGPT大型語言模型的生成式AI系統與資料庫,「智慧化裁判草稿自動生成系統」僅是協助法官產生判決書例稿的輔助工具,強調最終核心審判權仍是在法官手上。

根據司法院的回應,「智慧化裁判草稿自動生成系統」屬於初階AI應用,與真正的生成式AI技術還有一段距離,釐清了大眾對於「AI法官」取代「人類法官」的疑慮。但AI應用是未來必然的趨勢,藉由此次事件與召開公聽會的契機,也正好開啟社會對於生成式AI技術在司法體系運用的討論。

省思
那麼律師攜帶人工智能(例如:類似有人工智能功能的電腦)開庭可否?例如:法官開庭時詢問律師上訴主張事實依據的請求權基礎為何?上訴理由為何?律師將法官的問題,直接以人工智能來回應可否?
律師開啟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接收到法官的提問,直接比對資料庫尋求答案來回答;當然,這個人工智能要經過訓練,輸入諸多資料,才能像律師一樣回答法官的問題;要達到這樣的功能,可能要研發一種法律人專用的人工智能生成模型,不斷地訓練,才有可能應付到比較高階、複雜的問題。但是如上開所述,法官於第一次庭日,制式地詢問律師訴之聲明及請求權基礎為何,這樣的問題是可以透過人工智能來主張的,只是人工智能的陳述是否等於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的陳述,這個爭議要先解決,這個應該不難,法官再次詢問律師,你的主張是否如人工智能所述,予以確認就好。此有如首開標題一樣,法官也是以人工智能草擬裁判書,草擬過的裁判書,還是要經承辦法官過目,其後還要經送閱,只是這是在法院內部跑流程,而律師是當庭以人工智能來主張或答辯,性質大同小異。

蘇思鴻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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