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狀師談演藝經紀約爭議處理

蘇思鴻 律師
發表時間:2025/10/15 11:50 20 次瀏覽

演藝經紀合約爭議總結與建議

爭點類型 法院傾向立場 實務建議
合約終止 可依民法第549條任意終止,不受特約限制 合約中應保留終止權並明確終止程序
著作權歸屬 無明確約定則歸創作者或共同創作人所有 合約中應明列著作財產權歸屬與授權範圍
信賴破裂與違約 信賴破裂可構成終止理由,違約須具體舉證 雙方應保留溝通紀錄與履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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