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很快瞄一下加州最新right of publicity的新修法,其就人工智能對肖像權所涉及面向作出規範。let's take a sneak peek new Californai amendment of right of publicity
加州於2025年10月10日由州長 Newsom 簽署 Senate Bill 683,修訂《Civil Code §3344》,以回應 AI 與數位複製品對Right of Publicity的挑戰。此修法與田納西州等州趨勢一致,強化了對「肖像、聲音、照片、人身或樣貌酷似性(likeness)」的保護,並明確將 數位複製品(digital replicas) 納入定義。
即使沒有明文修法,「likeness」本身就應涵蓋數位複製,因其意義遠超過單純的「照片」或「影像」。過去如 Bette Midler 與 Tom Waits 的「聲音模仿」案件,法院未能充分解釋 likeness 的廣義涵蓋範圍,顯示修法的必要性。
擴大定義:
「照片」涵蓋靜態、動態影像、錄影、電視傳輸。
「聲音與肖像」明確包括數位複製品。
救濟措施:
新增禁制令(injunction)與暫時限制令(TRO)。
法院命令停止侵害後,侵權方必須在 兩個工作日內移除或停止使用。
立法意涵:
彌補過去法院對 likeness 解釋過於狹隘的不足。
強化 AI 與數位技術下的人格權保障。
| 面向 | 修法前 | 修法後 (SB 683, 2025) | 評析 |
|---|---|---|---|
| 保護範圍 | 照片、影像、聲音、簽名、肖像 | 擴大至數位複製品(digital replicas) | 因應 AI 技術,避免漏洞 |
| 救濟方式 | 民事賠償(最低750美元)、利潤追償 | 新增禁制令與暫時限制令,侵權方須在2日內停止 | 提升即時性,防止持續侵害 |
| likeness解釋 | 常被視為照片或影像的同義詞 | 明確承認其廣義涵蓋,包括數位模擬 | 彌補過去案例(Midler、Waits)之不足 |
| 立法趨勢 | 主要依普通法與既有條文 | 與田納西州等地一致,針對AI修法 | 顯示美國各州正逐步建立AI人格權防護 |
conclusion
加州 SB 683 的修法 不僅是技術性更新,更是法律對 AI 挑戰的制度性回應。它將「likeness」明確擴展至數位複製品,並引入快速救濟機制,確保人格權在數位時代不被侵蝕。此舉與田納西州的 ELVIS Act 相呼應,顯示美國各州正形成 AI 與數位人格權保護的新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