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帳戶幫助詐欺案件,再次協助獲得不起訴處分(臺中地檢)!

胡世光 律師
發表時間:2023/02/24 14:23 389 次瀏覽

被告透過高中同學結識某甲,嗣某甲向被告稱信用不佳,被告不疑有他,遂將個人金融帳戶借予某甲使用,經胡律師耐心聽取被告敘述,整理相關證據,並撰寫答辯狀,成功向承辦檢察官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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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世光 律師

  • 執業年資: 15年以上
  • 和風聯合法律事務所
  • 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二段559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