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第三級毒品案件,爭取輕判成功

胡世光 律師
發表時間:2022/06/23 16:08 781 次瀏覽

被告年僅20歲,思慮不周染上毒癮,且與友人協議售出尚未施用之毒品,因此涉嫌販賣第三級毒品,遭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且該罪法定最低本刑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嗣經胡律師詳細研讀卷證資料,與被告充分討論案情細節,依被告工作及家庭個案狀況,撰寫答辯狀,並陪同開庭,當庭向法官爭取輕判成功(因被告前有酒駕前科,否則應有緩刑機會),誠摯希望被告之後改過自新,重新做人。

胡世光 律師

  • 執業年資: 15年以上
  • 和風聯合法律事務所
  • 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二段559號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