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_妨害名譽】在社群網站抱怨鄰居被告,被告成功獲得不起訴

黃耀祖 律師
發表時間:2024/04/09 11:16 84 次瀏覽

(基於個資保護及案件保密,文中敘述的姓名及名稱皆為化名)

一、案件經過:
小陳因為受不了鄰居日夜不停地製造噪音,所以在社群網站上發文,尋求網友的意見,未料此舉不但未能獲得解決辦法,反而被鄰居發現而遭鄰居提告妨害名譽。
小陳收到警局的傳票後,又驚又怒,心想自己只是為了找解決方式而發文,鄰居竟然惡人先告狀,但又擔心自己的行為真的違法,所以在法律圈上找到黃耀祖律師尋求幫助。

二、解決方法及經過:
1. 由於警局的傳票上只有寫案由,小陳只能推測可能是被誰提告,但對於自己實際是被告什麼內容還不清楚,所以向黃律師諮詢後,決定委任黃律師陪同到警局做筆錄,以免自己因為誤解警方的問題或被誤導而說錯話。
2. 由於有律師陪同,小陳在做筆錄的時候不會覺得緊張,可以平常心應對警方的問題,律師也在警方做筆錄時適時提出意見,讓小陳順利完成筆錄。

三、結果:
1. 由於小陳在警局做筆錄時應對得宜,加上黃律師補充意見,檢察官在沒有開偵查庭的情況下就給予小陳不起訴處分,讓小陳不用再經歷漫長的偵查程序。
2. 由於大多數人對偵查程序不了解,常常收到警局的傳票或電話就直接去做筆錄,但警局做的第一份筆錄往往是影響檢察官心證的關鍵,必須小心沉著應對,否則之後即便委任律師辯護,可能也沒辦法扭轉檢察官的心證,因此收到傳票的第一時間,一定要找律師諮詢,了解自身狀況後再前往警局製作筆錄,以免造成自己的權利受損。
 

黃耀祖 律師

  • 執業年資: 5年以上
  • 律果法律事務所(lineID:legalservice01)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96號7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