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_勞資糾紛】雇主不給加班費,勞工離職獲得資遣費及加班費

黃耀祖 律師
發表時間:2024/04/09 17:02 59 次瀏覽

(基於個資保護及案件保密,文中敘述的姓名及名稱皆為化名)

一、案件經過:
小沛為公司員工,因公司積欠加班費,小沛決定離職並向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要求雇主給付資遣費及加班費。
由於小沛對法律不熟悉,擔心自己在調解時陷於弱勢,因此透過法律圈找到黃耀祖律師陪同出席調解。

二、解決方法及經過:
1. 小沛向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後,便與黃律師聯絡諮詢,並將自己蒐集到的相關證據交給黃律師確認,經雙方討論後,小沛決定委任黃律師擔任代理人陪同出席調解。
2. 經小沛向黃律師陳述工作過程後,黃律師建議小沛查詢自己的勞健保投保情形,果然發現雇主除了積欠加班費外,還有高薪低報等問題,並在黃律師的指導下,順利整理證據並算出所有要向雇主請求的費用。

三、結果:
1. 雖然雇主一開始的態度非常強硬,但由於小沛已準備好充足的證據,加上黃律師的談判技巧,雇主考慮到後續訴訟成本遠高於小沛要求的金額,而且調解委員也認為小沛的主張合理,在雙方互有讓步的情況下,小沛順利獲得非自願離職證明、資遣費、加班費及其他雇主積欠的費用,更重要的是,小沛能免去後續需花費大量時間及金錢處理訴訟的成本。
2. 由於訴訟程序曠日費時,如果能在調解時雙方各自讓步,達成和解,可以免去後續的金錢及時間的花費及敗訴風險,然而大多數人對調解程序不了解,不知道該如何準備資料,更不知道在調解時要主張什麼及如何主張,常常無法達成調解,而需透過冗長的訴訟程序處理問題,即便後續勝訴也可能得不償失,因此建議調解前一定要先找律師諮詢,了解自身狀況後再決定後續主張,以免造成自己的權利受損。
 

黃耀祖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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