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地區非婚生子女之認領申請程序

賈棕凱 律師
發表時間:2020/02/15 11:33 2592 次瀏覽


台灣地區人民欲認領大陸地區非婚生子女。

處理方式: 

第一步

當事人須取得大陸地區公證的出生證明書、認領非婚生子女聲明書、婚姻狀況證明書、約定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及子女從姓協議書。並且到海基會再認證一次。

第二步

再向台灣地區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登記。

賈棕凱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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