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警察局做筆錄,不用委託律師嗎??

林岡輝 律師
發表時間:2020/01/31 17:46 1964 次瀏覽

孫子兵法: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無算乎!

濃縮後的意思是:在處理任何戰爭前,最好多盤算,多分析比較。

當警察通知要去做筆錄時,通常意味者當事人要面臨刑事處罰的法律風險,即如果有罪的話,可能面臨罰金、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等法律效果。

針對這麼重要的人生大事,能夠不多盤算、分析及比較嗎?

所以當面臨警察或檢察官通知製作筆錄時,會建議您先找具有辦理刑事案件經驗及專業的律師諮詢。

專業的律師會分析、推估當事人目前面臨到哪些的處罰的規定?法律要件如何解釋?法律效果為何?之後案件要往何方向答辯?要先準備或保全好哪些證據,來協助釐清?或者要聲請調查哪些證據?並且推測警方及檢察官會詢問的問題。

就最後一點「推測警方及檢察官會詢問的問題」,大家不用誤會,並不是電視新聞或戲劇裏面所提到的惡德律師,要去教當事人怎麼亂講來脫罪。

而是,任何人沒去過警局,是否會緊張呢?當然會。再來,任何人針對過往的事情,是否能清楚記憶呢?當然無法。

但透過律師的協助,可以更完整的回憶,並讓辯護人取得完整的訊息,方便好好處理未來案件的方向,並判斷是要採取有罪答辯?或者無罪答辯。此外,既然已經知道可能的問題,在警察或檢察官詢問時,不會因為緊張或誤會,亂回答問題,導致自己陷於不利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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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岡輝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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