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詐欺案天天上演,淪為 #人頭帳戶 的幫助詐欺更是層出不窮,面臨這種情形時,請不要慌張並冷靜,都有機會能證明自己的清白👨⚖️
詐騙集團除了利用民眾求職、辦理貸款等名義外,甚至還會利用親友間之情誼信任來騙取帳戶存摺及提款卡,一不小心就可能成為詐騙集團利用的工具,而被當成人頭帳戶,進而涉及 #幫助詐欺、#違法洗錢、#幫助賭博等罪名。遺憾的是現今司法實務見解還是很穩定的認為你會成立上述的罪名,#機率約莫九成😭
那剩下的一成又該如何扭轉呢?當警察找上門說你涉及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或銀行帳戶被銀行通知為警示帳戶時,究竟該怎麼辦呢?
🙆♂️【保持不要慌張!然後謹記自己也是受害者的處境,並且還原真實情況予檢方和法官,就有機會全身而退】😎
1️⃣首先立即掛失存摺與提款卡,若有收到銀行表示異議的通知書,也請盡快以書面用雙掛號的方式向銀行表示異議,並保留此證據。另外向銀行調取近半年存摺帳戶歷史交易清單明細。
2️⃣到警局報案,提告詐欺,說明自己的存摺、提款卡被詐騙取走。切記做完筆錄一定要取得「報案三聯單」。
若遇到警察刁難不給報案,請賴皮待在警局不走或是換其他警察局報案,甚或是以撥打110或165的方式向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案,總之一定要留下報案紀錄。
⚠️警察依法不得拒絕受理民眾報案刑事案件部分,若有警方拒絕受理,你可以心平氣和的跟他說他不得拒絕並記下警員編號後向警政署投訴或去電各地警察局督察室投訴。
【總之無論如何就是要取得報案紀錄,若真沒辦法,直接到地檢署按鈴申告也是一種方式。】
3️⃣保存所有與詐騙集團相關人士之對話內容或訊息記錄以及相關你可能被詐騙的訊息,若是透過電話通聯者,請向電信業者申請通聯紀錄,並保存上開所有事證。
😏這些事證都用好後,請立即用訊息大罵詐騙集團,罵越兇越好!!!!然後罵的內容一樣請記錄下來 👍
4️⃣帶著上述1到3的所有資料,找一個你信任的律師並好好規劃討論,讓具有法律專業的人才為你完整分析可能面臨的訴訟問題,並安排妥適的訴訟策略以及找尋相關有利的實務見解,替你爭取不起訴或無罪的機會,以謀取最佳利益💪
📣最後,還是要叮嚀「存摺、提款卡以及印章」不要輕易交給任何人!另外也妥善保存,不要漏財成為詐騙集團竊取的目標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