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傑律師,離婚能去區公所談嗎?」

許博傑 律師
發表時間:2020/06/29 00:24 937 次瀏覽

作者:許博傑律師

胖傑律師,我想跟另一半離婚,但是我不知道怎麼開口?許多民眾認為律師可以幫你談離婚,但真的是這樣子嗎?


你必須要思考的面向

  1. 要先確認自己是否真的要跟另一半離婚?
  2. 接著思考婚後的「夫妻財產」的歸屬?
  3. 如果生育有未滿20歲的未成年子女,子女的監護權、探視權及扶養費用要另行約定。
  4. 是否有其他特殊約定?

可向法院聲請離婚調解

  1. 因為離婚是極度隱私及講求信任的事項,設想今天配偶請了A律師幫他處理離婚事件,並相約你去A律師的事務所洽談離婚事項,你會去A律師事務所進行嗎?
  2. 區公所聲請調解離婚,可以嗎?區公所不是什麼東西都能調解嗎? 答案是區公所並沒有幫民眾調解離婚,甚至有的區公所 會製作標語特別表明沒有調解離婚案件。再者,依家事事件法第23條規定,離婚案件在請求法院裁判前,應經【法院】調解,需透過法院進行調解。
  3. 所以,如果與另一半私下協議離婚行不通,胖傑律師建議民眾可以向法院聲請離婚調解,經由專業的調解委員來與另外一半溝通,同時可向法院附設的家事服務中心諮詢,了解雙方的權利義務。

以上,供民眾參考,倘若大家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諮詢06-2526732 # 11 ; 0906541685

許博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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