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可以合法性行為的年齡是幾歲呢?16歲?18歲?「兩小無猜條款」又是什麼呢?
先講最重要的結論:
與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會觸犯刑法
與未滿14歲的人發生性行為,處罰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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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看看法條
(會暈法條的可以跳看下一段,這次真的不會叫你們再回頭看🐾 )
📖刑法第 227 條:
I.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II.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III.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IV.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27-1條(俗稱兩小無猜條款)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
I本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係指觸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三百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一款及其特別法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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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現在我們來排列組合一下,總共會有以下情況
1. 16歲以上 X 16歲以上
➡️不會觸法
2. 18歲以上 X 14歲以上未滿16歲
➡️(左)觸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
3. 16歲以上未滿18歲 X 14歲以上未滿16歲
➡️(左)觸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需要告訴乃論,可以減輕刑責
4. 18歲以上 X 未滿14歲
➡️(左)觸犯刑法第227條第1項
5. 16歲以上未滿18歲 X 未滿14歲
➡️(左)觸犯刑法第227條第1項,需要告訴乃論,可以減輕刑責
6. 14歲以上未滿16歲 X 14歲以上未滿16歲
➡️雙方都觸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需要告訴乃論,可以減輕刑責
7. 14歲以上未滿16歲 X 未滿14歲
➡️(左)觸犯刑法第227條第1項,需要告訴乃論,可以減輕刑責
➡️(右)未滿14歲不會受刑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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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有兩小無猜條款就沒事?
A:Nope!就算是兩小無猜的情況,仍然還是觸犯刑法第227條,而且就算是「告訴乃論」,一般情況下家長都還是會提告
另外,在前面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中可以看到刑法的227條犯罪是被包含在「性侵害犯罪」中的,因此千萬別以為兩小無猜就完全沒事
Q:如果是強暴的情況?
A:強暴行為構成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被害人未滿14歲則構成第222條第1項第2款的「加重強制性交罪」,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非常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