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不實評論導致商譽受損,律師教你提告!

林冠宇 律師
發表時間:2023/06/09 17:31 666 次瀏覽

對於不少店家來說,如果有Google不實評論,而導致商譽受損可是非常嚴重!面對這些不實的Google一星評論,又該怎麼辦才好呢?專業的林冠宇律師,就也來告訴你如何處理妨害名譽的案件,讓你不再擔心網路鄉民或奧客的不實評論!

 

什麼是Google不實評論?

首先就「不實」法律要如何定義呢?一般來說,在法院最常被認為是不實的狀況包含兩種:

  • 評論者根本沒有去該店消費。
  • 評論者有去該店消費,但捏造消費的經驗或過程。

但要注意的是,還會有個案判斷的空間,例如評論者他留下的評論與公益是否有關、有沒有可能被證明為真實,而且如果留言內容是評論者的主觀感受,也不會觸法。

例如:消費者發現餐具沒有洗乾淨,留言質疑店家是不是都沒有好好洗碗;或是消費者覺得服務態度很差、食物不好吃……等等,都不是法律限制的內容。

 

不實的一星負面評論,對店家有什麼影響?

經營商家最重要的就是「口碑」,而負面評論也會嚴重影響到店家的營運狀況。不實負評打擊到店家的「商譽」之後,其他消費者看到這個負評,就會選擇不去該店消費,進而影響到店家的收益。

以現在網路普及的時代,網路行銷重要性也日漸增加,店家也自然會嚴肅看待商家上的評價內容。例如去年曾有新聞報導,位於屏東的臭豆腐名店被客人打了一星的評價,並留言說食物有化學藥劑的味道,店家為了維護商譽、避免誤會擴大,便對該名留言者提告。

 

可以如何提告?

如我們前述討論到的,不實評論會影響到店家的名譽權和財產權,這都是法律所保障的權利,當這些權利受到不法的侵害,就會有民法與刑法兩種途徑,讓店家請求賠償或讓對方面臨刑事責任。

  1. 民事主要是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規定,侵害他人的名譽權,需要負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的範圍包含營業損失和精神慰撫金,但營業損失不是店家說了算,法院還是會審酌店家的損失和被告的留言有沒有因果關係等等;此外,如果原告是公司、法人,則不會精神受損,也就不能請求慰撫金。
     
  2. 刑事的話,如果評論內容是在指控具體事件,則可能成立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如果是抽象的謾罵,例如罵髒話、對店家人身攻擊……等等,則可能成立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
    另外要注意,誹謗罪、公然侮辱有6個月的告訴期間,過了就不能再告。

如同前面提到,如果評論的內容是基於對方的主觀真實感受,或是跟公益有關的議題,那就不會成罪。

這裡提出前幾年的一個案例供大家參考(新北地院108審易976、新北地院108重簡2083),曾有網友留言宣稱自己某天去一間麵館用餐,發現餐點裡面有蟑螂腳,店面也有小蟑螂出沒;但經過調查,網友向檢方說自己去用餐的那天,麵館根本還沒開幕,怎麼可能會有客人去消費?

店家民、刑事都有提告,最後網友被判15天的拘役,並要賠償5萬元的精神慰撫金;營業損失的部分,則是因為店家無法說明這個留言跟他們損失的關聯。

若您辛苦經營的商家被留下不實的負面評論,想要提告保護店家商譽,建議您跟律師預約諮詢,判斷是否有成罪或判賠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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