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_支付命令】老闆亂欠薪 兩眼冒金星!?-欠薪聲請成功

林冠宇 律師
發表時間:2022/06/03 03:52 2549 次瀏覽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1. 小高原本是科技大學的實習生,實習結束之後留任阿同公司擔任時薪工讀生
  2. 但在公司服務的過程中原本的老闆小李因為與其他人有債務糾紛導致他在阿同公司的股票被執行,從此之後阿同公司的負責人換成了小濬,小李也降職變成了「經理」
  3. 但有義氣的小高,認準了小李就是他的大哥,既然是小李帶進來的就要接受小李的安排,受小李的指示打阿同公司的卡,實際上班地點卻是紅蔘公司,而薪水則是由阿同公司支付
  4. 最後的某一天,因為疫情的關係紅蔘公司迅速的清算完畢後解散了,原本稱兄道弟的小李也聯絡不到人,多次以「共體時艱」為由拖欠小高薪資,總計新台幣84,080元,這筆錢對於大學生來說可是兩個學期的學費呢......,所以小高決定要維護自己的權益。

解決經過

  1. 小高第一個想法就是找專業律師協助,透過朋友的介紹找到了專精於「債務催收」同時也擁有「勞資事務師證照」的「林冠宇律師」之後很快的安排了諮詢,開始了自己「討債之路」。
  2. 但問題來了,小高到底該走「勞資協商程序」?還是「債務催收程序」?又到底該向「紅蔘公司」請求?還是「阿同公司」請求呢?
  3. 兩方面都是專家的林律師建議小高可以走「債務催收」程序並以「支付命令」請求阿同公司返還薪資。
  4. 所以向阿同公司請求的原因是,小高本來就是領阿同公司的薪水,而且當初把小高帶走的小李就是阿同公司的主管,所以基本上小高到紅蔘公司服務的時間可以被解釋為「外派至紅蔘公司上班」,而不是「重新入職後在紅蔘公司工作」,整件事情跟阿同公司脫不了關係
  5. 而不走勞資程序的原因是,勞資程序要安排調解會是比較麻煩的程序,又加上阿同公司又正在停業狀態中,如果調解時阿同公司沒派人出席,還是必須走回「民事訴訟」去處理小高的損失,這樣一來一往的,萬一阿同公司都清算完畢了,小高要拿回錢更是難上加難......。
  6. 再來,林律師也與了小高解釋了向阿同公司請求的「法律依據」及「支付命令的處理空間」,相較於勞資程序還要出面調解的辦法,支付命令不用開庭」、「快速」的兩個特點應該會是小高的首選。
  7. 這時小高終於懂了,因為案件在林律師的分析下確實有了「初步的方向」,並且因為支付命令的快速讓案件不會有「希望渺茫的感覺」,最終決定交由「翊宇律師事務所」處理案件。

處理結果

  1. 案件與林律師分析的如出一徹,再加上林律師用長年的專業解釋了「小高」與「阿同公司」、「紅參公司」間的關係,讓支付命令全額獲得了法院的准許裁定
  2. 法院裁定阿同公司須向小高支付新台幣84,080元,並按週年利率5%計算遲延利息
  3. 案件在「妥善」且「快速」的處理下畫下了完美句點的同時,小高也省下了大筆來往法院以及調解委員會的時間,更是少走了許多冤枉路

我會用用個領域的專業整合來協助您爭取您的最佳利益」——林冠宇律師

在本案例中如果沒有林律師運用「勞資上」及「債務催收上」的專業分析,加上豐富案例累積的「實務經驗」,可能很難如此迅速的就達成如此完美的結局。

小高可能這輩子都不知道「支付命令還可以這樣用」,也有可能會到現在還在為了這兩個學期的學費發愁。

支付命令並不複雜,聲請也不一定要律師才能進行,「但我們比您更知道該如何去使用它」,這就是專業律師的價值

總而言之,委任專業律師是「保障您的權利及節省您的時間的最佳選擇」,也能讓「法律的空間超乎您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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