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_調解】日子過了不會好?調解離婚沒煩惱——離婚調解成功

林冠宇 律師
發表時間:2022/06/17 03:46 1473 次瀏覽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1. 這是阿雅的第二段婚姻,阿俊是阿雅的老公,兩人生下了一個女兒小祐(7歲)。
  2. 但從小祐出生起,阿俊就長期在外酗酒成天早出晚歸每天不是在喝酒就是再去喝酒的路上,並且也幾乎都沒有拿錢回家
  3. 導致阿雅為了家庭的生計要一邊在檳榔攤上班,又要一邊想著如何照顧年幼的小祐,最後不得已只好請阿雅的媽媽還有小祐同父異母的哥哥支援在白天時照顧小祐。
  4. 原本以為「日子過了就會好,阿俊總有一天會回頭的」,但沒想到阿雅等來的卻是阿俊的變本加厲以及時不時的拳打腳踢
  5. 心灰意冷的阿雅已經跟阿俊口頭協議要離婚,但在離婚的協商過程中自行離家出走1年多,音訊全無導致離婚無法繼續談,甚至阿雅連阿俊住哪裡都不知道。
  6. 最重要的是小祐的扶養費阿俊「只付了一個月」,阿雅實在撐不住了......。

解決經過

  1. 阿雅第一個想法就是找專業律師協助分析,透過網路的介紹找到了專精於「離婚談判」的「林冠宇律師」之後很快的安排了諮詢,重新開始荒廢已久的「離婚程序」。
  2. 阿雅主張想要爭取小祐(時年7歲)的單獨監護並要阿俊負擔小祐至18歲為止扶養費的一半,但經濟實力遠不如阿俊,況且要將家庭攤在法庭上只怕對阿雅來說壓力變得更加巨大。
  3. 林律師認為就阿雅現在的狀況其實有一定的優勢,但考量到阿雅的心理壓力建議先以聲請調解的方式走走看,因為調解有以下好處:
    • 調解氣氛相較法庭緩和
    • 調解能夠協商條件的彈性相較一版一眼的法庭有更大的空間
    • 調解用時相較法庭短
    • 調解時提出證據的目的是在說服對方,不像法庭除了說服對方之外,還要說服法官
  4. 經過林律師的分析後,阿雅決定試試看聲請調解。
  5. 並且林律師考量到阿雅的薪資微薄,又要養小孩跟付房租,給予了讓阿雅不會有壓力的分期付款委任方案來幫助阿雅。
  6. 阿雅經過思考之後,因為林律師的「專業」、「溫暖」又富有「同理心」,所以決定把案件交給林律師處理。

處理結果

  1. 經過林律師向法院遞交專業的聲請調解書狀,加上在調解時與對方(阿俊)的專業協商,充分將對方上法庭不利的點點出,進而說服對方同意離婚,並且幫阿雅爭取到女兒小祐的單獨監護。
  2. 調解筆錄中也載明了扶養費的比例、約定給付的時間、阿俊能探視小祐的時段。
  3. 如此一來阿雅再也不用擔心要獨自扶養小祐,並且可以展開新的人生

一段失敗的婚姻像冬天一樣的寒冷,而我希望能是你的太陽,陪你迎接新的春天」——林冠宇律師

在本案例中如果沒有林律師的「專業」、「溫暖」及「同理心」為當事人進行案件分析並視當事人的情況給予「分期付款委任」方案,再加上豐富案例累積的「實務經驗」進行聲請,可能阿雅現在還因為與阿俊分居而活在各種不確定中,雙方依舊對小朋友的監護僵持不下,錯過了更多小朋友成長的瞬間與陪伴。

在婚姻的所有爭吵中小朋友永遠都是無辜的,做無謂的堅持只會間接傷害到正在成長的小朋友,以及讓您原地打轉。

所以如果你也遇到了類似的狀況,請不要懷疑盡快請專業律師協助,歡迎讓我們與您討論,我們會協助您評估最適合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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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時常跨縣市辦理案件,並且在台北、桃園、高雄皆有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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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宇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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