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_洗錢】幫助匯款被判1年9個月?上訴有機會減輕嗎?

林冠宇 律師
發表時間:2023/02/16 02:24 743 次瀏覽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1. 小蕙是一名單親媽媽,平時因為工作壓力大並且其餘時間都在養育小孩,生活及工作的壓力已經夠大了,為了使生活不要這麼的一成不變,時常會透過交友軟體與網友聊天,某天在網路上認識了自稱「阿富汗將軍」的外國人Eric
  2. 之後小蕙在不知道多少個日夜中獲得Eric的陪伴,兩人也漸漸發展成了情侶關係,並因為時常透過視訊來進行聊天,使小蕙完全對這個來自外國的男人放心,並且也在憧憬美好的未來。
  3. 但是這段感情畢竟是糖衣砲彈,隨著小蕙開始越來越著迷Eric,Eric也向小蕙提出想要來台與他一起生活的想法,並且請小蕙開始協助匯款到指定的戶頭中以供急用,小蕙為了盡快讓自己有一個溫暖的臂膀,竟然也都照做了
  4. 更過分的是,在小蕙已經匯錢匯到傾家蕩產之時,Eric竟然開始要求小蕙協助收款「以領取包裹之運費、通關費、退休替換假期之費用、機票、簽證、飯店醫療費用等名義」要求小蕙提供帳戶並協助轉帳「千萬新台幣」以上的金額到Eric位於外國的帳戶。
  5. 沉浸在甜言蜜語中的小蕙並沒有意識到Eric根本就是詐騙集團,基於相信美好未來的情況下,隨即照著Eric的指示進行帳戶的操作以及匯款到指定的戶頭
  6. 最後在匯款過了幾個星期之後等到的不是美好的愛情,反而是銀行的通知告訴他涉嫌以車手的形式涉及加重詐欺以及組織犯罪條例因此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而被凍結
  7. 因為小蕙的聯繫皆為通話以及視訊,並沒有任何文字的對話紀錄能證明他是遭到自稱阿富汗將軍的Eric誆騙,因此被檢察官起訴,在一審時也並未抓到重點向法官爭取減刑
  8. 導致法官認為小蕙是屬於三人以上詐騙團伙的一部分,依照「組織犯罪條例」、「加重詐欺」等多項罪名,「判了1年9個月」,並且「一定要入監服刑」
  9. 與傳統警示帳戶案件不同的是,本案一審判決並不是以「幫助洗錢或是洗錢罪」去認定,而是認為小蕙有與三人以上詐騙集團分工所以以「組織犯罪條例」外加加重詐欺」去認定小蕙的罪責。

解決經過

  1. 小蕙沒有證據並且在案件皆未獲得妥善處理的情況下才在「一審判決後」,匆忙的透過網路找到了林律師。
  2. 但專精於「詐欺及洗錢案件處理」的「林冠宇律師」在聯繫之後很快的協助小蕙安排了諮詢。
  3. 林律師先向小蕙分析讓之前不穩固的法律概念先得到補充,並且同時解釋讓小蕙了解現在在證據不充足的情況下我們必須向法院爭取「從輕量刑」以及打破法院「三人以上加重詐欺」及「組織犯罪」為出發點
  4. 那林律師該如何協助小蕙爭取減輕呢,所提出的理由如下:
    • 小慧的涉案金額雖然說非常的巨大,但因為平時生活忙碌加上本身教育程度不高,對於社會普遍發生的詐騙手法無法認知,其實情有可原
    • 另外小蕙在本案中完全沒有任何獲利,如果是有意要擔任詐騙集團的一員的話,怎麼會讓自己背負著這麼多的風險而不求任何的回報
    • 結合小蕙在本案的過程中,不只有轉帳,自己更是有非常巨大的損失,可見小蕙本身也有被騙,與一般結夥以組織的犯罪情況不太相同。
    • 而且小蕙在對於Eric有著非常高的信任,甚至在一審法院審理時都說出了「我希望阿富汗將軍可以趕快來台灣把錢還給我」等等的話語。
    • 最後小蕙在整個案件的過程中從頭到尾只有跟Eric接觸,並沒有意識到詐騙團伙有三人以上,總使有做類似車手的行為,也不應該以「組織犯罪條例」認定小蕙的行為屬於組織的一部分。更不應該用比較重的刑法第339-4條以「三人以上共同犯之」來判刑。
    • 站在小蕙的角度想,本身單身已久還有兩個在唸國中的女兒,真的會很渴望有一個強而有力的臂膀可以成為他的依靠,但遇人不淑根本不知道Eric所謂的「來台灣一起生活」或是各種的甜言蜜語都是利用他的話術,更加無法認識到Eric會害小蕙去做違法的事情
  5. 因此,林律師建議可以「請求從輕量刑」的方式,爭取第一審沒有考量進去的「小蕙無法認知詐騙團伙總共有三人以上」以及「從頭到尾只有跟Eric一個人接觸」為出發點。
  6. 向法院爭取小蕙不應論以「組織犯罪條例」以及「加重詐欺罪」,能以較輕的「洗錢罪」論處使小蕙能免於入監服刑,同時也協助小蕙向法官說明清楚,讓法官能夠理解這樣的狀況
  7. 小蕙經過了與林律師的討論之後,決定委任林律師協助擔任辯護人,並以上面所說的方向向法官近一步的說明

處理結果

  1. 在委任後林律師很快的就案件的細節和證據遞交刑事聲明上訴狀以及刑事上訴補充理由狀,使第二審新接觸案件的三位法官能在開庭前就先初步了解小蕙的狀況
  2. 接下來林律師也陪同小蕙到法院開庭並且以討論好的方式有條不紊的進行辯護,使小蕙在面對莊嚴肅穆的法庭中可以安心且游刃有餘的回答法官的問題
  3. 在幾個月後,案件獲得了改判以比較輕的「洗錢防制法」使判決變成「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並且小蕙可以透過「易服勞動服務」的方式來進行,不用「實質進入到監所服刑」
  4. 案件終於在林律師的「細心」及「專業」下,畫下了一個相較完美的句點。

「細心是我處理事情的態度,維護您的權益則是我的專業」——林冠宇律師

在本案例中如果沒有林律師的「細心」及「專業」為當事人進行案件分析,再加上豐富案例累積的「實務經驗」進行辯護,可能無法將證據的效力發揮到最大去解決這類「法院的認知與事實有落差」的案件。

總而言之,委任專業律師處理是「獲得妥善分析、保障您的權利及節省您的時間的最佳選擇」,也能讓「您案件的法律空間超乎您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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