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的今天
律師職前訓練於朗讀完宣誓詞後正式結束
合格證書到手也成為正式的律師
那我為何會當律師呢現在想想或許也是因緣際會
我高中是讀三類自然組,科目是物理、化學、生物、數學,一開始原本是想當醫師,但腦袋真的跟不上,故調整目標為材料工程師,目標科系為成大材料系
第一次大學指考時,雖然其他科目都是前標或頂標,但數學不小心中邪只拿到21分(低標),故後來去讀了沒採納數學分數的師大衛教系,但,進去讀了一學期,深刻感覺到自己的個性真的不適合當老師,故毅然決然休學去重考
第二次大學指考時,數學這次雪恥拿到頂標,但這次的物理分數卻像虛擬貨幣崩盤般,直接向下地心冒險剩20分(低標),神奇的是,完全沒看書的社會組科目的歷史、地理,憑直覺寫出來的考卷,於有倒扣的情況下,分數卻像台灣房價一般,高的莫名其妙,一個前標、一個頂標,造成我社會組分數遠遠高於自然組分數,加上當時我是選校不選系,只想進成大,所以後來就以跨組的身分,錄取了成大法律系
進成大後,本來是打算拚轉系考,轉到成大材料或成大電機,但可能是之前準備考試太累了,加上後來接觸法律也覺得滿有趣的,故後來也就沒再轉了,大三時有先去補習班補習,於大三下考上書記官,畢業做了一年多的書記官後,辭職轉讀東海法研,並於碩一、碩二連續兩年通過律師考試(第二次主要去考司法官,律師則是洗名次到全國百名內),但可能是沒有緣分的關係,司法官二試的總分差兩分。
考完試後,於沒有人脈支援的情況下,四處拓荒🏃丟履歷找實習,面試五間過三間,最後決定去助理姊姊最親切的那間,原以為助理如此親切,實習應該也會有前輩慢慢傳授祕訣慢慢學(車速:滑板車),但後來才發現是斯巴達式高強度實習訓練(車速:高鐵)(畫面過於驚悚,以下略)。
這八年來,開庭數破千,或多或少還是辦了些案件,且因有跨領域的關係(訴訟轉智財、智財轉法務、法務轉訴訟),承辦案件相對多元,辦過的案件類型大致如下:
一、民事所
主要處理大量民事案件,海量開庭扎實累積實戰經驗。
(一)勞資糾紛-給付薪資、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職業災害補償。
(二)給付承攬報酬、票款、工程款、仲介報酬。
(三)返還借款、徵收款、代墊款、不動產。
(四)給付租金、保險金、股利。
(五)損害賠償-漏水、凶宅、海砂屋、鄰損、車禍。
(六)確認優先承購權存在、未通知優先承購之損害賠償。
(七)借名登記、合夥清算、撤銷信託、返還信託物。
(八)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確認抵押權不存在。
(九)375減租、國家賠償、確認通行權、排除侵害。
(十)遷讓房屋、確認界址(重測)、當選無效、違反個資法。
二、智財所
智慧財產權案件和訴訟案件相差甚遠,主要處理的是專利、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等相關智權領域案件。
(二) 商標評定、異議、申復、廢止。
(三) 侵害著作權、侵害商標法、營業秘密法、公平交易法。
三、法務所
法務主要是在於審約和企業管理,故實際接觸並審閱約300多份中英文契約。
(一) NDA(保密契約)、MOU(合作意向書)。
(二)商標、專利、著作權授權契約書。
(三)供貨合約書、特別股認購合約書、股份讓與契約書。
(四)加盟合約書、人事聘雇合約書、合夥契約書。
(五)消費借貸契約書(借據)、經銷契約書、租賃契約書。
(六)技術服務契約書、學界分包契約。
四、家事所
家事案件具有強烈的屬人性,和當事人妥善溝通的能力尤其重要,案件以離婚、遺產案件為主。
(二)離婚、監護權、剩餘財產分配、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三)侵害配偶權、請求扶養費(成年)。
(四)通常(暫時)保護令、監護(輔助)宣告。
(五)確認親子關係存在、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
五、刑事所
處理的主要是重大金融犯罪及槍砲、毒品等重罪居多,然後因為是重罪,通常卷宗數也是相當的可觀(200多宗up )。
(一)(加重)詐欺、侵占、竊盜、毀損、贓物、(加重)強盜。
(二)傷害、殺人、過失傷害(重傷/致死)。
(三)銀行法、恐嚇、恐嚇取財、重利、廢棄物清理法。
(四)妨害名譽、妨害性自主。
(五)貪污、圖利、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劵、背信、證劵交易法。
(六)槍砲彈刀、公共危險、毒品、藥事法。
(七)誣告、偽證、選罷法、妨害投票。
(八)商業會計法、政府採購法(借牌)、人頭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