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寫了也沒用?收不到贍養費時,律師教你怎麼討回來!

張維軒 律師
發表時間:2025/06/10 11:17 10 次瀏覽

離婚時,雙方常會在離婚協議書中載明贍養 費的金額與支付方式,但現實中「寫了卻拿不到」的情況比你想像得多。對方惡意拖欠、收入隱匿、甚至故意失聯,讓受害者求助無門。

本篇就從贍養 費計算方式給付年限談起,並進一步解析——對方不付該怎麼辦?法院實務上怎麼幫你討回來?
 

一、贍養 費怎麼算?法院怎麼決定要給多少?

(一)意定贍養 費:雙方協議為主

離婚協議屬於雙方契約,只要合意,不論數額高低或給付方式(一次或分期),都可以自由約定。常見約定如:「支付每月兩萬元,直到對方再婚或找到穩定工作為止」。
 

(二)法定贍養 費:法院判定、標準明確

法院會參考如下標準來核定金額:

  • 行政院主計總處「每人月消費支出」

  • 請求者的年齡、健康狀況、工作能力

  • 對方的經濟能力、財產收入

實務常見給付標準: 月付1萬~3萬不等,需視雙方具體情況酌定。

二、贍養 費要給多久?一次性支付還是每月給?

(一)意定贍養 費:彈性空間大

雙方可以協議一次給清或分期支付。常見支付期限如:

  • 給付至對方再婚為止

  • 給付3年或5年作為經濟過渡期

(二)法定贍養 費:只扶助「過渡期」,非終身

法院原則上不會判「終身給付」。贍養 費設計的本意,是協助無經濟能力的失婚配偶,在一段合理期間內自力更生。法院判決多為:

  • 分期給付(如:每月2萬元)

  • 支付期間1年~5年居多

  • 停止條件包括再婚、就業或經濟獨立

 

三、離婚協議寫了卻收不到錢?關鍵在「是否能強制執行」

(一)沒公證的離婚協議:不能直接強制執行!

如果你們的贍養 費協議沒有經過「公證」處理,那即使對方違約,也不能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必須先打官司贏了才能強制執行。這是許多當事人最常忽略的一點。
 

(二)有法院判決(法定贍養 費):可以直接執行對方財產!

如果是法院判決的贍養 費,離婚判決書本身就具備「執行力」,你可以直接拿這份判決書聲請查封、扣押對方名下的財產或薪資。

 

四、拖欠贍養 費怎麼辦?律師教你 3 招追討策略!

(一)查看離婚協議內容是否可執行

如未公證,建議直接提起「贍養 費給付訴訟」。

(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若有判決書或已公證的協議,可直接聲請查封對方銀行帳戶、薪水、車輛或不動產。

(三)蒐集對方隱匿收入證據

對方裝窮不代表沒錢。可透過調查股權、不動產登記、收入紀錄等方式補強證據。

 

Q&A:拖欠多久會喪失請求權?贍養 費有時效嗎?

有的!依《民法》第126條規定,贍養 費的請求權為5年。也就是說,超過5年沒主張、沒訴訟,法律視為自動放棄,日後便不能再追討。這對許多受害人來說,是極大的損失。

結語

許多當事人以為「寫好協議」就沒事,卻在事後發現收不到錢。其實,無論是贍養 費的計算、給付年限、執行力爭取,都有許多細節與策略需要離婚律師協助。別讓自己的權益被拖欠或磨耗——早一步諮詢,早一步保障你該拿的生活費。

張維軒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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