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代表放棄自己的財產主權。越來越多現代夫妻選擇「夫妻財產分開制」,就是希望即使攜手共度人生,也能各自對財務獨立負責。如果你也擔心婚後債務糾紛,或未來離婚財產分配問題,本文將由專業家事律師帶你一次搞懂什麼是分別財產制,並告訴你:婚前或婚後都可以合法申請,流程與注意事項一次整理給你!
「分別財產制」是《民法》上的正式名稱,指的是夫妻雙方各自擁有、管理、處分自己的財產,彼此互不干涉。
簡單來說,不論婚前或婚後的債務、收入與資產,都歸個人所有與負責。一旦選擇分別財產制,即使離婚,也不必擔心財產要對半分,更沒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許多人誤以為分別財產制只能在結婚前約定,其實不然!即使結婚後,也可以申請改為分別財產制。但不論婚前或婚後,都需要訂立書面契約,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如果再加上法院登記,還能對抗第三人。
婚前申請最為單純,只要雙方達成共識、簽署書面契約,並可考慮附加婚前協議(約定例如未來子女扶養、家務分工等),保障更全面。
如需進一步了解婚前協議,可參考:《婚前協議怎麼寫有效力?婚前協議範本及費用,律師告訴您!》一文。
關於分別財產制的申請
應備文件:
分別財產制契約書(建議請律師撰擬)
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申請,記事欄須載明結婚日期)
雙方身分證正本、影本(附註「與正本相符」)
印鑑證明及印鑑章
財產清冊與證明文件(如房產權狀、車輛行照、存款證明、有價證券等)
法院登記聲請書(司法院網站可下載格式)
聲請費 1000 元
聲請地點:夫妻戶籍地的法院。若財產多數位於現居地,也可向居住地法院聲請。
即便婚前沒有約定,也可以在婚後雙方協議下,從原本的法定財產制改採分別財產制。
不過要注意的是,婚後變更會牽涉到原來財產制的「財產分配」,例如之前累積的婚後財產是否須處理剩餘財產分配,建議務必請律師協助處理。
申請流程與文件與婚前相同。
避免被配偶債務波及:即使配偶創業失敗、借貸投資,只要不是聯名,你的財產也不會被強制執行。
離婚不糾結財產分配:婚後財產歸各自,離婚時無需討價還價,也不會出現一方「淨身出戶」的爭議。
高收入者保障自身成果:在現行制度下,選擇分別財產制,對收入高、資產多的一方更有保障。
不是登記結婚就自動成立分別財產制:若未主動約定,依法將適用「法定財產制」。
契約書不是隨便寫寫:務必清楚寫明財產範圍、管理方式、收益歸屬,建議由律師協助擬定,確保未來不生爭議。
法院登記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可避免因財產歸屬不清,引發法律糾紛。
不一定!
如果一方長期照顧家庭、無收入來源,採分別財產制可能會讓經濟弱勢的一方在離婚後失去保障。因此,選擇前務必衡量雙方經濟能力與婚姻安排,並諮詢專業律師取得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