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必看:總部「7大陷阱」與「高額違約金」避雷指南!

陳瑀 律師
發表時間:2025/12/02 12:25 46 次瀏覽

前言:加盟不是買一張「穩賺」的門票,而是承擔「高風險」的法律合約

近幾年,加盟創業熱度居高不下。許多人誤以為加盟是「花錢買成功方程式」,但對於處理加盟糾紛有豐富經驗的律師,必須提醒你:加盟合約的本質,並非保障獲利。

一旦草率簽約,你可能面臨高額違約金、過度約束與無效的「獲利保證」。本文將結合實務經驗,為你拆解加盟總部最常設下的陷阱,並提供你遇到糾紛時的「保命三步驟」,讓你的創業資本不至於血本無歸。
 


一、 總部隱藏的四大核心法律風險

總部最常隱藏或誤導的四大核心風險,直接影響你的創業存亡:
 

1. 風險一:誇大營收、無效的「淨利保證」與資訊不透明

  • 實務陷阱: 有些總部會在簡報中誇大營收數據,或者只提供「模擬盈虧分析」,卻未完整揭露實際開店成本與回本週期。甚至將前幾個月的補貼或免租期列為平均收益,讓你誤以為穩賺不賠。
  • 【律師解析】: 總部通常會將「保證」與「加盟者經營不善」脫鉤。若無法達到承諾,總部會主張是「你沒聽從指導」或「管理不當」,責任全推給加盟者。
  • 【避雷建議】: 拒絕口頭承諾! 務必在合約中要求明確載明:若在依總部指導營運仍無法達到特定營收標準時,總部應提供具體的補救措施

2. 風險二:無限擴大的「競業禁止」、限制轉讓與後路全斷

  • 實務陷阱: 許多總部藉由嚴格限制轉讓權,導致你投入的店面資產難以變現。過度嚴苛的競業條款,可能讓你在解約後幾年內都無法再從事相關產業。
  • 【律師解析】: 總部可能藉此抬高頂讓門檻,導致你的資產被套牢。
  • 【避雷建議】: 談判競業範圍!簽約前,務必與總部協商將競業禁止的時間(建議不超過一年)與區域縮小到合理範圍。轉讓條款應爭取「總部不得無故拒絕」的但書。

3. 風險三:不合理的「高額違約金」與「連帶保證人」

  • 實務陷阱: 總部常將「未來三年預期利潤」作為違約金計算基礎,這是極不合理的、或是要求找親友擔任連帶保證人,使風險擴及家庭。
  • 【律師解析】:違約金的目的應是填補總部的實際損失(例如:重新招募加盟主的廣告費、品牌商譽受損),而非保障總部「原本預期但未發生」的全部利潤。
  • 【避雷建議】:加盟總部應負擔其經營風險,不能將未來的全部獲利風險轉嫁給加盟主,此種天價條款,若金額顯然過高,一旦進入訴訟,可主張約定過高的違約金條款違反誠信或顯失公平,請求法院酌減;另外務必避免提供連帶保證人。

4. 風險四:快速展店策略導致的「區域市場飽和」

  • 實務陷阱: 為了衝刺業績、吸引投資者,有些總部會不加篩選的快速拓點,導致商圈重疊、區域市場過度飽和。
  • 【律師解析】: 總部對於保護加盟主區域利益的義務通常在合約中模糊化。一旦周邊充斥相似商品的競品店家或分店,加盟主將陷入激烈的削價競爭。
  • 【避雷建議】: 務必爭取合約載明「最小商圈保護距離」,確保總部在該範圍內不得再開立直營店或允許其他加盟店進駐。

二、 實務血淚:加盟合約中最常見的 7 大陷阱

以下是律師在處理加盟糾紛時,最常看到的地雷條款,請逐一檢查你的合約:

編號

陷阱條款

實務寫法與律師提醒

1

「低價陷阱」與高額加盟金不退

  • 許多人被「免加盟金」吸引,但真正的成本藏在後面,如透過高抬採購價格的方式,從每筆訂單中持續抽取利潤、將權利金(Royalty Fee)的收取比例大幅提高,或將計算基礎從「淨利」轉為「總營收」,且不設上限。
  • 總部常會利用「確保品牌形象一致」為由,指定加盟主使用配合的裝潢與設備,價格高出市場行情,即使加盟主自行尋找廠商,也幾乎無法通過審核,實質上剝奪了比價權。
  • 或是合約寫明:「加盟金為品牌使用費,不論任何原因提前解約,不得退還」。

2

原物料「強制綁定」與成本超高

寫法: 規定所有原料只能向指定廠商購買,不得自行尋找替代供應商。

結果是: 總部從中收取高額抽成或加價販售,導致成本超高,獲利空間被壓縮。

3

不合理的違約金條款

常見例子: 提前解約賠 100 萬,違反競業條款賠 300 萬。

注意:違約金過高,可請求法院酌減。

4

輔導義務「只寫不作」

合約寫: 提供完整教育訓練、協助營運輔導。

實務上: 一開始教幾天就不管、問問題沒人回。這些都可能構成「總部違約」。

5

合約陷阱:總部片面修改

寫法: 總部保留隨時、單方面修改規章的權利;解約條件寫成「幾乎不可能解除」。這類違反公平原則的條款,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無效。

6

店面瑕疵與違建風險

若總部在簽約前隱瞞店面有違建、消防不合格,或隨時可能被斷水斷電的風險,可主張契約瑕疵,要求解除契約並請求賠償。

7

私自小更動即視為「重大違約」

合約會嚴格規定店面裝潢和設計不得更動,總部可能以此為藉口,主張你重大違約並要求高額違約金,讓你被困在體系中難以脫身。


三、法律指南:加盟業主應揭露哪些資訊?


為了維護連鎖加盟交易秩序,公平交易委員會訂有「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若加盟業主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事先提供重要加盟資訊,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者,將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依法加盟業主應揭露的 7 大重要資訊 (於締結契約前 10 日)

依據處理原則第3點規定,加盟業主應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或預備加盟經營關係之10日前(或個案認定合理期間),提供以下重要加盟資訊:

編號

應揭露之重要加盟資訊

涵蓋範圍

(一)

開始營運前之各項費用

如加盟金、教育訓練費、購買商品、原物料、資本設備、裝潢工程等相關費用。

(二)

加盟營運期間之各項費用

如權利金之計收方式,及經營指導、行銷推廣、購買商品或原物料等應支付之費用。

(三)

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

商標、專利等使用範圍與限制。

(四)

經營協助及訓練指導之內容與方式

總部提供具體指導的細節。

(五)

商圈經營方案或預定計畫

區域保護範圍、展店計畫等。

(六)

加盟契約存續期間之限制

對於加盟經營關係(如採購、營業時間、定價等)的限制。

(七)

契約變更、終止及解除之條件與處理方式

包含退出機制、高額違約金的適用條件等。




律師提醒: 當您發生糾紛時,應立即檢查總部是否在簽約前10完整提供了上述七項資訊。若未提供,您便可主張總部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這能大幅增加您在協商或訴訟中的籌碼。

 

四、  加盟失敗真的只能認賠嗎?律師告訴你實話

答案:不是。但你的敗訴,往往不是輸在法律,而是輸在時機與證據。

許多加盟主在經營不善、決定提前退場時,第一反應是情緒性地與總部爭吵,甚至直接關店走人。這正是總部樂見的結果。因為一旦你採取了錯誤的應對,等於是主動將「違約」的把柄送到總部手中。
 

(一) 很多人在訴訟中輸掉,不是因為法律站不住腳,而是因為:

  • ❌ 太晚找律師: 在您被總部催告違約或決定解約時,法律戰略就已開始。律師介入得晚,可能導致最佳的蒐證期或談判時機已經錯過。
  • ❌ 沒留證據: 忽略了 LINE、電子郵件中的承諾、指導不實的對話紀錄等,這些都是證明總部「債務不履行」或「違約」的關鍵鐵證。
  • ❌ 合約早就對自己極度不利: 許多人簽約時未經審閱,導致合約充斥著總部片面有利的條款,使後續的法律攻防倍加困難。

(二) 實務常見可以主張的法律依據:

即使合約條款對您不利,法律仍提供了多重的救濟管道,讓您得以挑戰不合理的契約或請求賠償。

1. 💡 針對不平等契約:主張條款無效

法律依據

實務主張重點

深度解析

民法第247-1條

定型化契約顯失公平,條款得主張無效。

加盟合約多屬於總部單方事先擬定的定型化契約。若合約條款內容顯然違反誠信原則,或嚴重失衡(例如:只允許總部片面解約,或設下天價違約金),您可以主張該條款對您無效,根本上解除義務。

消費者保護法

定型化契約應給予合理審閱期,若有疑義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如果您能證明總部未給予合理的合約審閱期,或利用其資訊優勢設定陷阱條款,則該不合理條款亦可被法院認定為無效。


2. 針對天價違約金:請求法院酌減

法律依據

實務主張重點

深度解析

民法第252條

違約金過高,得請求法院酌減。

即使合約明確寫了高額違約金(例如:未來三年預期利潤),法院仍有權力介入調整。您必須主張該金額遠超過總部因您解約所受到的實際損害,已淪為不當懲罰。法院會依據公平原則,將其酌減至合理的數額。


3. 針對誇大不實:請求賠償與解除契約

法律依據

實務主張重點

深度解析

公平交易法第25條

不實廣告、不當招募加盟責任。

總部在招募時若有誇大營收、虛報利潤、隱瞞重要資訊(例如未依公平會處理原則揭露七大資訊),則構成「顯失公平」或「不實廣告」。您可以此為依據,要求賠償損害,甚至主張契約無效或解除,並請求返還加盟金。

民法
第92條

詐欺或脅迫。

若總部涉及更嚴重的詐欺行為(例如:提供虛假會計報表),您可以主張因被詐欺而締結契約,撤銷意思表示,進而使契約無效,並請求回復原狀(返還所有費用)。

五、 遇到加盟糾紛時:律師給你的「保命三步驟」與深度應對


第一步:先不要跟總部硬碰硬(冷處理)

  • 目的: 爭取蒐證時間,避免總部啟動法律防禦。
  • 應對: 暫停情緒化的溝通,重點應該先放在蒐集證據上,不要貿然提出解約,以防被總部反咬「惡意違約」。


第二步:立即全面蒐證(證據是王道)

請將所有口頭承諾、輔導不足、原物料異常等,轉化為書面或數位證據

  • ✅ 文件類: 合約正本、所有付款單據、銀行轉帳紀錄。
  • ✅ 數位通訊類(極重要): 錄音、錄影、LINE/Email 的「已讀不回」或「敷衍回應」截圖,能證明總部債務不履行
  • ✅ 第三方證據資料: 總部的宣傳資料、不實廣告截圖、其他受害加盟主證詞。


第三步:諮詢專業律師

在證據齊備後,應立即諮詢律師,評估最有利的訴訟方向:

  • 主張「契約解除」: 證明總部有重大違約,要求解除合約,並請求總部計算並退還已繳費用、賠償您的損害。
  • 主張「條款無效」: 依據《民法》,主張不合理的違約金或定型化契約條款無效,減輕您的責任。
  • 提起「民事損害賠償」: 針對因總部違約導致的營收損失、裝潢殘值損失等,向法院請求賠償。


 


結語:律師給準加盟主的 3 句真心話

創業是夢想的實踐,但法律是現實的底線。在簽下那份決定性的合約前,請永遠記住:

  1. 切勿輕信「保證回本」或「低風險」的口頭承諾,唯有文字才具法律效力。
  2. 絕對不簽你無法完全理解,或明顯感到不公平的合約條款。
  3. 不要為了圓夢,而忽視了隱藏在合約背後,那昂貴且巨大的法律風險。

陳瑀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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