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北地院離職後,來台中執業日久,漸漸也熟悉了中部的執業生態。
在每日開庭的過程中,對於哪位法官喜歡什麼樣的見解,哪位檢察官在意什麼樣的證據,慢慢形成了一種默契,台中律師公會十分團結,對於共同經營在地法律服務有強烈熱誠,和南投、彰化律師公會一起努力,不僅提供律師們往來的平台,也深耕於中部地方服務。
曾經在開庭時,某位律師在法庭內辯論到「血流成河」,其他在庭的中部律師都面面相覷,還有人戲稱是不是台北來的律師呢,後來,果然該律師並未取得任何較優的訴訟結果。
我自己身為台北人,對於北部和中部執業生態也是有所體悟,我不認為台北律師的作法有誤,那在台北地院或許是較優的訴訟策略,但在中部,我們有自己的訴訟模式。
這也是我一直認為,找律師應該首重「在地性」的原因,雖然律師執業自由,可以橫跨全台灣,但是真正精熟的,也不過兩三個地方院檢,所以無論是考量訴訟成本或對於地方法律生態的掌握度,我都建議盡量找管轄地的律師處理。
我也一直如此忠實服務著中彰投的客戶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