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用髒尿布怒砸前妻 只因「尿布碰到腳」(葉鞠萱律師評析)...

葉鞠萱 律師
發表時間:2019/04/26 15:19 1934 次瀏覽

2019-04-21 19:56聯合報 記者張雅婷╱即時報導

新竹一名有家暴前科的李男,因不滿前妻曾女太晚接小孩,就拿髒尿布砸她,結果前妻被丟得滿臉尿,怒告家暴前夫違反保護令。李男事後辯稱只是想幫忙丟尿布,才造成意外,不過法官不採信他的推託之詞,依違反保護令罪判拘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

新竹地院判決指出,經營修車廠的李男與曾女婚後經常吵架,李男因情緒控管不佳,多次對妻子拳打腳踢,曾女因此申請保護令但李男卻明知故犯,一再忽視保護令公權力,仍對她拳腳相向,曾女忍無可忍,2人在2017年6月調解離婚。

2018年8月間,結束婚姻關係的曾女到李男家探視兒子,準備將小孩接回家,發現尿布已溼卻未換,所以先幫兒子換尿布才離開李家,當下李男不滿曾女太慢接小孩,竟拿換下的髒尿布,朝曾女的臉砸過去,曾女被砸的滿臉都是尿,怒控李男違反保護令

曾女表示,在房間替兒子換尿布時,被李男要求離開房間,但因當時尿布還沒換好,所以沒理會他,並順手將換下的尿布放在地墊,可能不小心把髒尿布碰到李男的腳,因此引爆李男怒火,認為她故意的用尿布碰他,所以李男將拿尿布用力丟往她頭上,吸滿尿液的尿布經過重摔,噴得她身上、臉上全都是尿,一旁的2歲兒也被嚇到。

李男向檢警辯稱,自己是幫忙整理尿布,丟回給曾女時不小心沒丟好,才打到她的臉。法官調查,從2人當天line對話及李男供詞發現,李男的確不滿曾女太晚來接小孩,但法官認為,僅因對方晚來接小孩、未妥善處理好尿布就情緒失控,漠視法院核發保護令,因此依違反保護令罪判拘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

法律小教室

(一) 面對有施暴慣行的家庭成員或前家庭成員,聲請保護令是一種預防再度受害的保護機制,由於提出聲請並不是太困難,不少受害者是自行聲請後,未委任律師,自行出庭與進行訴訟,於是過程中必須一再承受來自加害者的壓力。但其實法律為了充分保護受害者,除了規定受害者可提出禁止加害者接觸或騷擾的請求外,依具體情形,受害者還可以要求給付扶養費、給付租金、要求加害者接受處遇計畫等等,更重要的是可以要求加害者負擔律師費,對受害者而言,不管是經濟上或法律上都是莫大的幫助,受害者千萬不要放棄這個很特殊的權利!

(二) 另外,報載的曾女其實是可以避免再度受害的,因為有探視未成年子女需求的家暴受害者,應該聲請法院酌定妥適的探視方法及地點(例如社福機構),以減低再度受暴的危險。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遇到法律問題應該諮詢專業律師,才會了解您所有法律上的權益、全面維護自己的利益。

謹分享本所承辦成功案例

 

保護令也可以要扶養費及律師費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15

保護令也可以要律師費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13

男朋友暴力對待,律師協助獲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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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找麻煩,律師協助獲暫時及通常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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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鞠萱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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