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妻家暴矮丈夫 摟男人狠嗆夫沒用https://www.se...

葉鞠萱 律師
發表時間:2019/05/23 10:00 2122 次瀏覽

三立新聞網  2018年12月9日  記者於慶璇/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身高150公分的李姓男子,為了傳宗接代,在父母安排下,4年前娶進了一名高他20公分的越南籍妻子,2人成婚後生下一子,妻漸漸瞧不起丈夫,不滿就對其家暴,怒罵「沒路用」,甚至摟小王給丈夫看,強逼丈夫離婚,讓李男忍無可忍,提出驗傷單跪求家暴官:「幫我主持公道!」

據《自由時報》報導,李妻生下一子後,認為責任已盡,漸漸瞧不起丈夫,不但不照顧孩子,還經常對丈夫頤指氣使,時常和同鄉玩到隔日才返家,遭婆婆訓斥後,就拿丈夫出氣,自從2個月前取得身分證後,更是常常不在家裡。

李男日前與友人去九份,驚見自己的妻子被一名男人摟著,李妻見到丈夫後,還當面介紹「這是我男朋友」,返家後強逼丈夫離婚,甚至出手毆打枕邊人,李男前往驗傷後,跑至警局尋求協助,稱兒子還小需要媽媽,不希望他在破碎家庭中長大。

李妻到案後坦承經常對丈夫動粗、痛斥,並說「希望他放了我,跟我離婚」,警方最終將她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函送法辦。

法律小教室

(一) 所謂家庭暴力是指對家庭成員為身體、精神上不法侵害或騷擾,常見的例如打罵、威脅、恐嚇、羞辱、竊聽、監視或性虐待等等。而且保護令的聲請對象也包含前配偶,也就是離婚後還是可以對前妻或前夫聲請保護令,事實上,往往就是前配偶不甘受暴者脫離,反而會在離婚後持續施暴,所以離婚後更有受保護的必要。

(二) 保護令的內容最常見的就是禁止不法侵害或騷擾,但事實上,專業的律師還會看個案的需要,聲請其他處分,例如讓家暴者受處遇計畫,由法院強制施暴者上親子教育課程或戒酒課程等等,來矯治施暴者的觀念,避免行為持續偏差,這可能是一般民眾比較不知道的聲請項目。

(三) 附帶一提,我國民法對裁判離婚是採有責主義,就是說對婚姻的破裂沒有責任或責任比較小的一方,才可以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以報載案例來說,外遇和家暴的都是妻子,如果先生不想離婚、也沒有其他有責的情形,就算妻子百般不願,還是無法結束這段婚姻,而且妻子必須對於外遇和家暴付出法律上責任。

僅分享本所承辦案例:

男朋友暴力對待,律師協助獲保護令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29

前夫找麻煩,律師協助獲暫時及通常保護令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58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向對方取得剩餘財產分配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81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使對方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69

夫長年家暴,律師協助獲判離婚、賠償費及財產分配共500餘萬元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5

人夫與小三通姦,律師協助配偶提告,小三遭判有期徒刑六個月,並應賠償40萬元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91

遭家庭暴力離家,配偶訴請交付子女,本所律師協助取得內容完整之保護令及促使其配偶撤回聲請交付子女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99

律師協助經由和解成功爭取單獨行使負擔子女親權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63

非善意父母,OUT!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73

律師協助經由和解成功爭取單獨行使負擔子女親權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63

葉鞠萱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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