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鞠萱律師評 雲林11個月大男嬰重傷案 涉案保母5萬交保候傳

葉鞠萱 律師
發表時間:2021/11/09 15:31 464 次瀏覽

葉鞠萱律師評 雲林11個月大男嬰重傷案 涉案保母5萬交保候傳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873859

2021-11-08 00:58 聯合報 / 記者陳苡葳/雲林即時報導

雲林一名11個月大男嬰前晚抽搐、狂吐被谷姓保母送醫搶救,由於男嬰顱內出血,昏迷指數三,醫師緊急開刀搶救,男嬰目前在加護病房治療;因男嬰傷勢嚴重,醫院及家屬懷疑可能遭虐,保母則堅稱男嬰是自己從高處摔落受傷,檢察官昨晚複訊後向法院聲押,法院今諭知5萬元交保候傳。

男嬰雙親在外地工作,今年7月間透過LINE群組及友人介紹,找到斗南鎮一名年約23歲谷姓保母,以每月3萬元24小時全天候照顧男嬰,夫妻倆約2至3天返鄉探視或收看保母所傳生活照。

男嬰雙親前晚接到保母電話稱男嬰抽搐、嘔吐不止,因無外傷第一時間未送醫,直到再次發生才送至附近診所,但情況未好轉,轉送台大雲林分院急診救治。

男嬰家屬趕赴醫院,獲知孩子顱內出血,左、右視網膜均有血塊,右顱有12公分積血,認為傷勢不單純,懷疑遭虐,院方通報兒保中心,檢警並啟動婦幼保護平台介入協助及調查。

昨晚經檢察官詢問後,認為被告谷女犯罪嫌疑重大,且否認犯行,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雲林地院今天諭知5萬元交保候傳。

法律小教室

(一)保母受託照顧嬰幼兒是採收費制,當然不能蓄意虐待,而且對於嬰幼兒的照料更必須有專業級的水準,不能夠輕忽或草率,也就是說如果對於疏失導致嬰幼兒產生的傷害,仍然要負起法律上責任。

(二)對於不幸的嬰幼兒受傷害事件,身為父母提告刑事傷害罪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雖然不能在第一時間阻止憾事發生,但家長和幼童至少可以尋求事後的正義公理,並可以避免再產生下一個受害者。

但選擇訴訟一途時,因為官司的進行是浮動的,而且被告當然是站在對立的立場,所以如何及時蒐集與保全證據,並提出正確法律理由、適時針對對方的說法為攻擊、防禦,都是影響勝敗的關鍵。換句話說,及時捍衛權利很重要,正確的捍衛方法更是重中之重,委由專業律師協助除能避免一再親臨訴訟、接觸加害人,以及面對傷痛,且能充分維護權益。 

謹提供本所承辦相關案例

褓姆照顧不周導致子女受傷,律師協助提起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42

學生於學校受傷,申告學校教師涉犯業務過失傷害及湮滅刑事證據罪嫌,本所律師協助教師獲不起訴處分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97

車禍遭撞身故,律師協助家屬求償勝訴1000餘萬元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89

葉鞠萱 律師

  • 聯絡電話: 0979529828
  • 執業年資: 20年以上
  •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 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