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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乙駕駛汽車行經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某路段時,為了讓副駕駛座的某丙下車,竟未靠右線道停車,反而停止於左線道,而且併排停車、任由丙下車。丙也未注意後方是否有來車,即在道路中線開門下車,適逢被害人甲先生駕駛機車行經該地,因撞擊副駕駛座側開啟中的車門不幸身故。事發後,被害人家屬多次與乙及丙聯繫、協調不成,只得起訴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