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初嘗禁果,律師協助獲責付

葉鞠萱 律師
發表時間:2019/05/10 17:13 2575 次瀏覽

委託人阿明之兒子小武就讀國中2年級時(滿14歲未滿15歲),品學兼優為學校籃球隊風雲人物,隔壁班同學小婷(滿14歲未滿15歲)與小武交好,多次於學校廁所及小武家中為性交行為,經小婷告知班上同學,班上同學告知師長,由小婷父母提出強制性交告訴後,將本件送少年法庭審理........

葉鞠萱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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