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死後,小吳繼承一塊農地,報稅時才發現該農地被遠親占用而且租用第三人開工廠,農地已被鋪設水泥,被政府以非農用課稅,小吳不知要如何處理,經由朋友介紹前來向葉律師諮詢。
一、 本所葉律師先就民法相關要件向小吳分析,所有權人可請求回復原狀返還,更可請求對方支付使用利益。訴訟過程中對方提出祖先曾於區公所調解交換土地,抗辯是祖先交換土地後有占有權云云,經葉律師以法律要件一一釐清,果然法院判決對方要刨除水泥回復原狀返還,及支付多年來之使用利益。
二、 律師提醒:法律事件事涉專業,沒有簡單的事務,一定要委任律師處理。民事案件有艱深的舉證責任分配問題,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沒有相當功力之律師亦無法妥善處理,建議委任專業律師依法進行攻防才能迎來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