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屋無不能分割之約定,且小君持分較多。
2. A屋無人居住後,仍由小君負責打掃維護。
一、 本所葉律師先就民法規定及小君所提供之事實,指出有利於小君的法律要件,並為小君擬定最有利的訴訟策略,於是小君順利獲得法院將該房屋全部分配給小君所有的判決,雖需要補償金錢給伯父,但往後可有效利用A屋,不會因為共有而閒置。
二、 律師提醒:房屋共有常常是大家族會遇到的財產問題,若家族不睦更會存在許多權利遭受他共有人侵害或為難,所以宜早日結束共有狀態。談不成始終要上法院分割,越早開始越好。法律事件事涉專業,沒有簡單的事務,一定要委任律師處理,才能以最快的時間達到目的。